关于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栏目:技术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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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0)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在全国范围内负责社会信用等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开始筹备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二届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0)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0)现面向全国征集社会信用相关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包括教育科研机构、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1、在社会信用相关专业领域从事标准、管理、生产、科研、教学等方面技术工作且满5年以上,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外语水平;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3、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和推荐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能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反馈意见,出席标准审查会、年会以及参与标准化工作培训等相关活动,按时进行投票表决等);

 4、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本人自愿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且同意为其参加标准化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5、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其他有关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批准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并经推荐单位负责审核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单位名称须与公章名称一致,公章复印无效)。

 2、请于2021124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每份均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另提供同底照片1张(背后注明姓名,用于制作委员证书)及本人职称证明复印件,一并邮寄至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及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秘书处邮箱(zhouli@cnis.ac.cn),邮件主题为:第二届SAC/TC470委员登记表-单位-姓名。

 3、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的人员进行评议,对申报单位和个人工作能力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第二届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第二届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4、委员任期五年,单位推荐人选应在本届任期内保持稳定性。

5、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

 邮 编:100191

 联系人:周莉

 电 话:01058811652

 电子邮箱:zhouli@cnis.ac.cn

 

 

                                      2021115

 

A-02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