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吃了!你买的星巴克、卡乐比...这些进口零食或都是假货!

栏目:相关动态 发布时间: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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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吃了!你买的星巴克、卡乐比...这些进口零食或都是假货!

——来源:石家庄网络广播电视台

 

   美国“星巴克”咖啡、日本“卡乐比”麦片……这些名牌进口零食在不少超市、档口都有售,但吃货们不清楚的是:尽管包装精美,但买到的可能是假货。

  记者近日从越秀区检察院获悉,该院提起公诉的一件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中,林某等三人开设的一家食品公司专营假冒星巴克咖啡等注册商标食品,售往广州越秀区某些批发市场、食品交易市场等地。仅仅半年,就售出价值约397万元的假冒食品!更让人震惊的是,这家公司曾三次被查处,却依旧接单销售。

  该公司生产的假冒商标食品

  “进口零食”主要卖给批发市场

  再售至省内外

  检方指控,2016年以来,林某、施某、王某三人合谋经营食品公司,在广东省汕尾市某县租赁仓库加工包装假冒注册商标食品。其中,王某主要负责管理汕尾的假冒食品加工仓库,施某负责假冒食品原料、包装的采购,林某负责在广州市销售假冒食品,管理公司在广州越秀区这边的仓库以及员工。

  平时,公司主要通过微信群和电话来经营管理,公司大小事务都在群里讨论。他们的冒牌食品主要销售给广州越秀区某些批发市场、食品交易市场等地,这些市场档口再批发到广东省内和省外。该公司平时主要销售的假冒产品有美国“星巴克”咖啡、日本“卡乐比”麦片等产品。他们根据市场价格制定了一份报价表,一般按照报价单的价格来销售。

  以公司名义经营假货生意

  月销售额高达百万元

  为何要销售假冒食品?答案自然是为了谋取高额的利润!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公司建立之初,三人就商量好做食品生意,王某出资七十万左右,施某和林某两人出资五十万左右。他们先后分批次进行投资,利润分成为王某30%,施某30%,林某20%,剩下20%作为公司日常经营开销费用。三人合伙经营的公司一直未通过正规途径注册,并一直以“长海食品公司”的名称对外经营。

  公司刚开始时销售额还比较少,每月也就几万元。后来越做越大,销售额每月达到二十万元左右,到被查获时,销售额每月竟达一百多万元。

  曾三次被查处

  公司却依旧接单销售

  据犯罪嫌疑人交待,此次并非是他们第一次被查处。早在2016年9月,在越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进行的一次执法检查中,长海食品公司一仓库就被发现经营者涉嫌无照经营预包装食品及经销侵犯“维他”注册商标专用权即食柠檬片的违法行为,并现场查获侵权即食柠檬片4620包及经营单据一批。同年11月,在两次送货途中,其公司2名员工也先后被执法机关抓捕。

  虽一次次被查处,但他们却并没有就此收手,在利益的驱使下,依旧大胆经营。并且,林某等人还时刻提醒员工,要加强戒备,进出货务必小心。当有人害怕提出辞职时,他们也解释说这只是意外,只要大家在平时工作中小心一点,是不会出事的。

  股东林某被判5年

  并处罚金150万元

  2016年12月,公安机关在广州市越秀区某处抓获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林某和其他4名犯罪嫌疑人。同月,王某在江苏淮阴被当地公安民警抓获归案,施某主动到淮阴公安分局投案(王某与施某已由当地司法机关依法另案处理)。

  2017年6月16日,我院以林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向越秀区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12月27日,经越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对被告人林某判决如下:被告人林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其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4名被告人也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将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产品包装,并将包装而成的假冒食品对外销售,此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刑法》和《商标法》的规定。一旦发现此类假冒伪劣食品,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