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简称“二品一械”)广告监督管理,整治违法发布“二品一械”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按照《药品管理法》、《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测到的涉及我省企业和网站发布的违法违规发布情节严重的“二品一械”广告予以公告。
附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信息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7日
附件:
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信息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