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及申报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栏目:奖补扶持 发布时间:201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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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及申报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及申报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经信产业〔2014〕72号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及申报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及申报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2014〕1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4年度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应对本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项目进一步摸底彻查,根据摸底彻查情况,结合你们2013年10月报送的2014-2015年重点行业淘汰计划及产业结构调整及节能减排要求,研究提出2014年15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以及计划淘汰的企业名单、主体设备(生产线)和产能,并按照规范格式要求在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从ttlh.cstc.org.cn下载)中填报相应内容,经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同意后,于2014年2月17日前将目标计划文件及数据光盘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各一式两份)。
  二、在制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同时,要认真制定2014年本地区、本单位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特别应注意认真宣贯国家及我省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有关政策,提前做好与相关企业的沟通及疏导工作。
  三、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经贸部门应对列入申报计划的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及主要生产设备进行现场核实,认真审核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项目申报附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附件材料包括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影像资料。
  四、请各地财政、经贸部门根据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及2013年任务完成情况,提出符合奖励条件的落后产能规模、具体企业名单及计划的主体设备(生产线),并在淘汰落后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从
www.jjrjw.com下载)中填报相应内容,于2014年2月17日前将申请文件和数据光盘报送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一式两份)。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及申报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代章)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