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下达2018年第一季度正向激励奖励资金

栏目: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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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下达2018年第一季度正向激励奖励资金

    为促进全省工业稳定增长,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近日,省经信委、财政厅联合下达2018年第一季度正向激励奖励资金4000万元。一是根据工业增加值较去年同期可比增速的排名,安排工业增加值完成情况奖励2500万元,具体为福州市1100万元,漳州市700万元,泉州市700万元。二是根据工业用电量排名,安排工业用电完成情况奖励1500万元,具体为莆田市700万元,漳州市500万元,福州市300万元。

    我委自2017年6月起实施工业稳定增长正向激励举措。该举措出台后各地抓工业稳增长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全省工业经济运行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2018年1-4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3%,运行情况好于全国,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