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拟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四部委《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要求,三明市环保局组织全市企业开展2017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其中我县有35家企业参与2017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经企业自评、我县环保部门初评、市环保局初审后将结果反馈企业。根据企业反馈意见,三明市环保局及我县环保局再次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和复审。现将2017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同时在明溪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发布(网址:http://www.fjmx.gov.cn)。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22日。
公众、环保团体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对拟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拟评价结果意见公示期满前,向我局书面或电子邮件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证据,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赖旺成 吴锦楠 联系电话:2882157 2882261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溪明新村76号
电子邮箱:mxhjjcdd@126.com
附件:
1、明溪县2017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公示表
2、明溪县2017年度县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公示表
明溪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