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推行建立信用承诺制

栏目:相关新闻 发布时间:2018-08-26
分享到:
湖州推行建立信用承诺制

——来源:东方金诚

 

  为推进湖州湖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近日,湖州市信用办印发了《湖州市推行建立信用承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分为建立信用承诺制的单位、信用承诺的对象、信用承诺的内容、信用承诺的程序、信用承诺的应用、实施步骤和保障机制七个部分。

  《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事前定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主线,促使信用贯穿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全过程,确保经营活动 “合规”和信用承诺“践约”,为“最多跑一次”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标准地和承诺准营制等改革提供信用保障。

  《实施方案》的出台,旨在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让市场主体以规范格式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是推进“宽进严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的重要方式。通过不断强化信用对市场主体的约束作用,推动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同时,信用承诺将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行政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信用等级评定、实施行业信用分类监管、提供政策扶持等工作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