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厅开展201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栏目:诚信兴商 发布时间: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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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商务厅开展201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江西省商务公众信息网


赣商务办秩序字〔2018〕85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全省商务领域诚信宣传教育,有力推进我省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现将《江西省商务厅开展201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江西省商务厅开展201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

根据商务部要求,2018年9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弘扬诚信理念,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为做好我省商务领域诚信宣传教育,形成宣传高潮,营造“诚信兴商、守信得益、失信惩戒”的氛围,强化诚信意识,提高信用水平,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优化消费和营商环境,在全省商务领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增强市场经营者诚实守信意识,推进全省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促进我省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宣传重点

今年我省商务领域“诚信兴商宣传月”的宣传重点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精神及部署。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等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和决策部署。

  (二)宣传诚信兴商工作成效。一是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情况。宣传展示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试点、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成效;二是宣传守信激励情况。大力发掘、宣传内贸流通、进出口等商务领域的诚信建设典型个人、企业或群体,介绍其经验做法及享受道德激励政策;三是宣传失信惩戒情况。宣传规范市场秩序、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预付卡违规等工作成效。

  (三)宣传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措施及成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重点围绕本部门本行业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和实施实情况、黑红名单管理办法和认定标准的制定情况、黑红名单发布情况、奖惩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等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发挥信用江西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江西省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以及各相关部门网站作用,宣传跨部门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成效。

  (四)宣传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规范;宣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

   三、主要活动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9月20日举办现场宣传活动。主要围绕商务诚信体系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成果开展宣传;深入解读《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商务信用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向消费者宣传信用消费知识和理念,鼓励商家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消费者信用和状况,开发并发布“信易+”系列产品,通过差别化定价、让利消费者、创新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等,丰富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促进信用消费,扩大消费规模;结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对发卡主体的合规教育和对消费者的警示教育,防范预付卡兑付风险。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动员部署并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制定出台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部门,为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丰富宣传形式。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既要通过传统媒体加大对“诚信兴商宣传月”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又要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手段。推动相关网络媒体对活动内容进行连接,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新闻客户端等方式,播放宣传报道、公益广告等,开展视频展播、有奖问答、政策解读等活动,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

  (三)增强活动实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诚信建设相关宣传报道,鼓励协会商会开展行业诚信教育,引导企业、消费者积极参与宣传月活动,形成“部门主导、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格局。“诚信兴商宣传月”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统一使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标识,可在中国市场秩序网(www.12312.gov.cn)下载。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把建立和完善诚信宣传的长效机制、持续发挥活动影响力作为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红黑名单管理制度等工作,探索开展市场信用监管,着力打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消费和营商环境,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流通治理新秩序。

  (五)及时总结成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201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和开展活动的图片及电子版请于10月15日前反馈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联系人:周群

   电 话:0791-86246655

   传 真:0791-86246654

   邮箱地址zxc@jxdoftec.gov.cn

   附件:201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