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信用是政府的一道底线

栏目:政务诚信 发布时间: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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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信用是政府的一道底线

——来源:搜狐

政府没有信用意识,是最可怕的事,加强政务信用建设,是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

政务诚信、政府诚信

日前,宁乡县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有关文件精神,以宁乡县人民政府名义下发《关于融资担保函作废的声明》,引起了社会关注。对此,宁乡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认为该声明存在不妥之处,既没有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央政策要求,更没有说明县人民政府同时采取的系列配套落实措施,严重误导了社会舆论。会议决定立即收回此函,向社会各界表达诚挚歉意,并表示,宁乡县人民政府将全面深刻领会中央精神,紧密结合宁乡实际,严格依法行政,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融资担保问题,着力打造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全力防范金融风险。

虽然宁乡县政府应对舆论的反应速度很快,态度也很诚恳,并表达了诚挚歉意,但是,此举仍然难以全面挽回造成的不良影响,难以给政府形象打分。相反,政府信用又在声明函的收回中再一次受到伤害。

众所周知,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指出,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政务行为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也就是说,只有政务诚信了,政府诚信了,才能真正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各方面诚信水平的提升。如果政府不诚信、政府不守信用,其他方面也就无从谈起。

而纲要所以把政务诚信作为最重要的内容提出,除了政务诚信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地位重要之外,与这些年来地方政府在诚信方面的问题也是不无关系的,与地方政府时常出现失信现象密切相关的。如地方债问题,就是地方比较严重的信用问题。因为,不少地方在处理地方债方面,没有做到严格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章,而是做出了很多违反国家法规和制度的行为。其中,财政违规担保,就是最典型的问题。

政务诚信、政府诚信

事实也是,中央已经三令五申,明确地方政府不得为企业负债提供担保,明确提出财政担保是违规的、是无效的。可是,我行我素的地方比比皆是,违法担保随处可见。地方政府如此作为,完全是失信的行为、失信的表现。切不要以为到期债务不还才是失信,不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也是失信的表现之一。因为,没有一个地方的政府没有公开表示过要认真执行国家法律、认真执行各项政策、认真执行中央决策。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只顾自身需要,要求财政担保,不是失信是什么?

而宁乡县政府在做出了很多违规担保行为以后,又以执行上级要求为借口,一纸声明,让所有的担保告诉作废,实在让人无言以对。从这个角度来看,权大于法在某些地方可能确实比较严重。而声明发表以后,由于舆论的强烈关注,又是一个专题会议,收回了声明,再一次把权大于法进行了认真的注释。

我不知道,宁乡县政府在发表让融资担保函作废的声明时,有没有经过专题会议研究,有没有跟政府法律顾问商量。因为,各级政府都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团,都能够在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时,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同时,各级政府也都有法律事务机构,如法制办等,对政府出台的制度、规章等进行把关。那么,声明又是如何出台的呢?为什么法律事务机构和法律顾问都没有提出疑问呢?显然,还是权大于法作怪,是政府没有征求相关部门以及法律顾问意见所致。而权大于法的直接后果,就是让政府信用买单,让政府信用在这样的出尔反尔中一损再损。

从要求财政出具担保函,到一纸声明让这些担保函作废,再到收回声明,前后三次都是用政府信用买单、让政府信用失分的行为。很难想象,这是一级政府做出的举动。以这样的方式对待信用,以这样的方式对待自己的行为,不知还有多少人能够相信政府、相信政府是能够守信的。

政务诚信、政府诚信

眼下,各地都在积极推动包括PPP在内的各项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如果政府是以这样的方式出现的,还有多少社会资本愿意与政府合作呢?包括招商引资、鼓励实体经济发展等,都有可以因为这样的行为让企业和投资者担忧,让政府很难在企业和投资者心中确立良好形象。

必须再次强调,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守住信用,是政府的一道底线。没有政务诚信、政府诚信,各项诚信工作都可能成为一句空话。宁乡县政府的出尔反尔再次告诉我们,政务诚信、政府诚信的工作任重道远。

谭浩俊【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