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环保厅
根据《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2017年6月,漳州市阳光皮革制造有限公司被评为“环保警示企业”。日前,该公司向我厅申请环境信用修复。经漳浦县环保局及漳州市环保局的审查,该公司已完成环保问题整改,符合环境信用修复的条件。我厅同意对其环境信用进行修复,将其信用等级上调至“环保诚信企业”。公示期自2018年7月19日起至8月2日止。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环保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反馈对评价结果公示的异议,评价结果正式生效,现将漳州市阳光皮革制造有限公司信用等级调整结果予以公告。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