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种情形,信用就一直“黑”下去

栏目:警示信息 发布时间:201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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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种情形,信用就一直“黑”下去

——来源:齐鲁晚报

威海市第四批信用“红黑名单” 发布

6日上午,威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威海市第四批信用“红黑名单”及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有关情况。主要涉及7类红名单信息154条,7类黑名单信息1904条。

本次发布的信用“红黑名单”信息主要涉及:中国好人、山东好人、威海好人、企业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等7类红名单信息154条;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交通文明、企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城市管理违法建设等7类黑名单信息1904条。以上信用“红黑名单”信息,将通过“信用中国(山东威海)”网站(http://sdwhcredit.gov.cn/)进行统一公布,并通过市公共信用平台,推送至相关部门,在评先选优、行政监督、行政审批、财政性资金安排、公共资源交易、金融信贷审批等领域推动实施部门联合奖惩。

为加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规范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程序,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威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期出台了《威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办法(试行)》,对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的范围、条件、流程等进行了明确。信息主体认为威海市信用平台披露的信息存在信息记载错误或者遗漏,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超过信息披露期限仍未删除、其它与自身信用不相符等40类情形,可以申请异议处理。信息主体也可以要求信用工作机构删除其表彰奖励、志愿服务、慈善捐赠等信息。威海市信用中心自收到异议申请后,将按照相关程序,协调信息提供单位进行信息比对、核实,并作出处理或标注。信用修复方面修复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撤消行政处罚等失信信息公示,二是移出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

《办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信用修复。一是经相关部门认定,有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拒不履行国防义务、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行为的;二是经信用提示后无故不纠正相关失信行为或者无故不参加约谈、约谈事项不落实,经督促后仍不履行的;三是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的;四是2年内信用修复累计满2次或同一类失信行为已修复1次的;五是信息提供单位依法依规认定不能进行信用修复的其它情形。威海市信用中心自收到异议申请后,将按照相关程序,协调信息提供单位进行信息比对、核实,并作出处理或标注。

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的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均可在“信用中国(威海)”上进行下载。威海市信用中心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比对。如平台记载的信息与信息源不一致,由信用中心及时更正;如平台记载的信息与信息源一致的,由信用中心将异议申请转至信息提供单位进行核实。在收到修复申请后,在5个工作内作出信用修复决定,并书面通知信息主体和市信用中心。对申请移出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在作出信用修复决定后,增加10个工作日的移出公示期,在“信用中国(威海)”网站上对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方可进行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