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鹿城法院集中约谈“公职老赖” 仍不履行将按“五个一律”惩处

栏目:政务诚信 发布时间:201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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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鹿城法院集中约谈“公职老赖” 仍不履行将按“五个一律”惩处

——来源:温州日报瓯网

 

  为加快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破解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久执未结的困境,12日,鹿城区人民法院集中约谈具有公职身份被执行人,对其释法明理,敦促他们履行法定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带来的法律后果。

  此次约谈的公职人员,有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等。约谈后案件承办法官与失信公职人员分别进行一对一对接谈话,并发放财产申报令,敦促被执行人积极、诚信申报财产。

  对集中约谈后仍不主动履行的失信公职人员,该院将依据加大执行力度,采取两个“五个一律”规定,针对被执行人加强执行惩戒措施:即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裁判确定义务的,一律限制高消费;未按规定履行申报财产义务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入境、予以拘留或罚款处罚;未按规定腾空房产配合执行的,一律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并对责任人予以拘留或罚款处罚;故意捏造、虚构不动产租赁协议、损毁标的物的,一律予以拘留或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侮辱、诽谤、威胁、殴打执行干警妨碍执行的,一律予以拘留或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鹿城法院还出台了规范执行的措施的“五个一律”,即针对该院执行干警,未按规定查控或擅自解封财产的,一律追责;未按规定列入限高名单或擅自屏蔽名单的,一律追责;未按规定列入失信名单或擅自屏蔽名单的,一律追责;未按规定进行罚款、拘留布控或移送追究拒执罪的,一律追责;未按规定发放或移送分配执行款的,一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