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信用建设正当时

栏目:信用研究 发布时间: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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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信用建设正当时

——来源:经济日报

 

  “城市健康发展的背后,离不开信用建设。信用,既是城市的软实力,更是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在日前举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城市信用联盟高峰会议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主任黄勇的一席话,引发了现场嘉宾的共鸣。来自中国、法国、意大利、沙特、蒙古国、泰国、缅甸7个国家、35个城市的代表汇聚济南,共同发起成立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城市信用联盟。据悉,该联盟将致力于建设成员城市间高效信用合作机制和国际合作服务平台,以信用为纽带,打造信用“一带一路”,助力城市间互联互通、投资贸易合作与经贸往来。

  跨国信用建设意义深远

  良好的信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重要的制度安排。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任周民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城市作为国家治理和经济建设的基本单元,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主体。随着国家层面制度设计的不断完善,信用在城市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近年来,“一带一路”倡议得到了沿线各国和地区的高度认同和积极响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成为各地的强烈愿望。与此同时,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文化差异、信息不畅、信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逐渐显现。周民表示,跨国界的信用管理约束缺位、互信互认机制不足、信任缺失造成交易成本大幅提高等,已成为制约“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经贸往来和合作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由“一带一路”相关城市共同成立国际合作城市信用联盟,并以此作为改革的试点平台,对于加强政策协调、促进信息共享、深化信用合作、保障投资贸易发展,继而促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不仅是当前的迫切需要,未来也意义深远。

  “在中国致力于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加快推动形成全面改革开放新格局的新时代,我们愿意加强‘一带一路’城市间信用体系建设,打造新时代的诚信‘丝绸之路’,为‘一带一路’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黄勇说。

  信用建设标准化再加速

  对于很多发展中国家来说,“信用”本身还是个新事物,即便在一个国家内部,不同地区、不同发展水平的城市对于信用建设的认识和理解也存在差异。因此,信用建设的标准化问题变得格外重要。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以城市为重点载体的信用体系建设,一批试点示范城市脱颖而出,它们结合各自城市及行业的不同应用场景,形成了一系列好的经验和做法。去年以来,全国连续召开了两次信用城市峰会,相互学习交流、取长补短。

  “不过,当前各城市信用建设依然自成体系,信用信息不共享、信用标准不统一、信用评价不互认等问题凸显,共享共建的机制尚未建立,距离实现‘守信一路畅通、失信寸步难行’的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黄勇说。

  周民表示,“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数量多,之前在信用建设上并没有过交往,当务之急就是要建立像国际合作城市信用联盟这样的对接平台和机制,尽快建立起数据对接和信用评价的标准规范,促进开展更深层次、更广维度的发展合作。

  截至目前,我国已在30多个领域出台了失信联合惩戒或守信联合激励备忘录,制定了100多条惩戒和激励措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当前,信用建设进入了高质量发展新时代,社会各界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满了更高期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周民表示,在政务、司法、社会、商务、个人等领域,信用建设还需进一步细化深化,需要通过整合优质资源、提炼经验做法,上升为通用的规范标准。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城市信用联盟成员之一、蒙古国乌兰巴托市第一副市长巴雅尔呼在会上表示,“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城市必然存在着文化差异和信息不对称,希望未来各个城市联合起来,在合作过程中构建并不断完善信用体制,为“一带一路”建设顺利推进及相关各国各城市的发展保驾护航。

  着力形成信用建设合力

  多位与会专家表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城市信用联盟的成立只是第一步,未来还需群策群力,积极发挥联盟作用,形成推动信用“一带一路”建设的“合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丛亮表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城市信用联盟要发挥联盟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信用建设,构建信用体系和通用标准,共同防范投资风险,增加国家间的信任,实现各国共赢。他指出,联盟应该依托国际合作机构,完善国际信用组织的机构建设,共同合力打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增强“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据介绍,“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有关部门、市场机构以及国际组织,将通过建立合作机制与合作联盟、信用法律制度研讨机制、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奖惩机制和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的跨国合作五个方面展开交流合作,推进“一带一路”信用体系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副司长张春建议,“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城市信用联盟要健全各层次信用合作机制,形成政府、信用服务机构等多层次信用体系。联盟城市要加强信用法律制度交流,探索实现信用信息的跨国共享,防范风险,服务跨国经贸,同时加强信息服务机构的跨国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大数据时代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黄勇认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城市信用联盟建设要更加注重系统性、应用性、创新性、国际性,着力构建新时代城市信用建设新格局,着力打造以优化城市营商环境为重点的信用建设新高地,着力发展与数字经济相适应的城市信用新产业,着力形成与“一带一路”建设相适应的信用合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