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办建函〔2018〕7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施工单位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项目总监卢志坚等责任主体向省厅提出的移出黑名单申请,经核实,上述责任主体(详见附件1、2)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移出条件,经研究同意将其移出“质量安全黑名单”。
附件:1. 移出“质量安全黑名单”的责任单位名单
2. 移出“质量安全黑名单”的责任人员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
闽建办建函〔2018〕71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