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率先建立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黑名单”制度

栏目:信用建设 发布时间:201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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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率先建立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黑名单”制度

——来源:信用中国(福建福州)

 

  为加强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管理,规范企业注册登记代理行为,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该区营商环境,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鼓楼区局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在全市率先建立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黑名单”制度。

  一、组织学习,贯彻精神。针对企业虚假登记案件,特别是身份证被冒用虚假登记案件的增多,认真学习研究《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信用管理办法》,结合鼓楼辖区实际,加强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管理。《办法》确定了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的职,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应当履行的核实责任,并对其失信行为规定了惩戒措施。通过《办法》的实施,规范企业注册登记代理行为,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有效梳理,汇总名单。对身份证冒用,虚假注册等热点问题,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信用建设,梳理汇总鼓楼区第一批严重失信注册登记代理人名单共13人。该名单信息分别来源于今年以来人民法院判决生效败诉身份证冒用案件的企业登记代办人,在日常接到投诉举报,经调查确认系身份证被冒用案件的企业登记代办人,以及使用虚假地址注册登记公司的企业登记代办人。

  三、强化宣传,予以警示。召集辖区商务秘书公司、注册登记代办公司等20余家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会议向各企业负责人解读了《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信用管理办法》,告知“列入一般失信的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一年内对其代理的所有企业注册登记事项启动核实程序。列入严重失信的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限制其三年内在全市范围内不得从事企业注册登记代理活动”。现场通报了鼓楼区第一批严重失信注册登记代理人,对在场的各企业予以警示,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

  四、实施惩戒,划定红线。在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将13名严重失信注册登记代理人名单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予以公示,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列入严重失信的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限制其三年内在全市范围内不得从事企业注册登记代理活动”的规定,在行政服务中心取号系统对上述13人身份证予以禁止取号,限制其3年不得在鼓楼区从事企业注册登记代理活动。 下一步该局将建立上下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分批及时与各单位通报失信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信息,对失信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强化信用约束,形成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市场主体自治相结合的监管格局,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倒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