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政务诚信 发布时间:201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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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汇总福建省人民政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福建”门户网站(http://www.fujian.gov.cn/)下载。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处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

  电话:0591-87802525

  邮编:350003

  一、概述

  2018年,我省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扎实贯彻省委书记于伟国同志关于“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加科学规范”和省长唐登杰同志关于“正确、准确、及时,确保维护好政府的公信力”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营造了公开透明的环境。国务院办公厅组织的第三方评估显示,2018年我省政务公开工作连续8年居全国省级政府前列。

  (一)细化工作部署。建立福建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省实际,下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召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检查推进会,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主要任务牵头单位的工作职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二)抓好工作衔接。针对机构改革后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调整情况,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各单位履行公开职责、编制修订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索引号、电子监察、数据统计报送等工作作出部署;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各单位的年度报告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提出工作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依法办理申请。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调整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告知书审签流程,指导推动各级各部门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部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提高答复文书格式规范,依法依规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8年,全省累计办结依申请公开8333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115件、行政诉讼144件、举报投诉2件。

  (四)推进培训交流。持续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开展培训,2018年全省共举办现场培训、网络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培训201期,培训工作人员7020人次。省政府办公厅举办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培训,培训工作人员322人次;协助基层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开展工作调研,帮助基层改进不足,发现和推广典型经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我省“政务公开电子监察工作经验”及宁德市“重点领域公开经验”被中国政府网政务公开交流栏目采用,在全国推广交流。

  (五)强化检查监督。强化绩效考核,下发《关于政务公开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纳入效能督查范围,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评中的总权重超过4%。完善“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功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政策解读发布、统计报送等工作纳入实时在线监察范围,将监察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依据。

  二、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推进政府工作、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均第一时间以图解等形式发布,方便群众理解把握政策,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生效,全年图解省政府常务会议24场。二是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54个省直部门完成权责清单融合工作,共确定权责事项14类6771项,于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公布。市、县(区)梳理公布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其中市级平均6358项,县级平均4515项,乡级平均330项,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和本级政府部门网站对外公布。三是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全省共公布随机抽查事项13,032项。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统一归集各涉企监管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信息和“四公示”内容,推行“一站式”抽查公示。截至2018年10月底,累计通过公示系统(福建)公示抽查检查结果信息838,502条。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我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联系人制度。推进地方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布2018年中央财政核定我省新增债务限额73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83亿元,将本级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情况列入省对设区市绩效考核指标。2018年11月29日财政部发布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我省以96.97分居全国第4位。二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操作办法的通知》,对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公开时限要求、组织实施保障等提出具体要求。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项目统一代码,实现省市县和部门间纵横联动的信息交换共享,平台累计发布各地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12.9万条。三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以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为枢纽,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地市交易平台和省直部门等系统进行信息交换和资源整合,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2018年,平台发布交易公告43,598条,资格审查信息191条,交易过程信息9234条,成交信息48,151条,更正公告13,422条。四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部署,结合福建实际,对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提出四个方面具体要求,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运行扶贫资金在线监管和公开系统,将23项、30亿元规模、涉及69.6万人的扶贫资金全面公开。全年发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等政策文件、工作信息121条;发布不安全食品召回公告158份,双随机监督检查抽查结果公示17份;定期公布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情况,1-11月,累计发布信息34条。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一是聚焦重大工作部署加强政策解读。围绕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突出抓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数字福建’建设”“深化产教融合”等政策措施的解读宣传,让企业对政策早知晓、会运用、多受益。2018年,全省各级各部门累计发布政策解读5039条,其中“中国福建”门户网站累计发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政策解读111条,发布图解39篇。二是积极拓展重点解读渠道。在与福建日报等传统媒体建立重点解读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与各家新媒体重点解读联动机制,“网、报、台”共同发声,全方位解读重点政策,扩大覆盖面。全年联系各家媒体重点解读政策53条,刊登报道64篇。三是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带头解读重大政策。例如,省农业农村厅主要负责同志就“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主题接受“中国福建”门户网站专访,与网友在线交流有关政策精神实质;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在线与网友交流福建省生态环境大数据云平台建设应用情况。2018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23场,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167场;举办在线访谈1830期,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742期。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跟踪热点舆情动态,正面引导舆论,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2018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回应公众关切或重大舆情15.4万件,解答各类咨询368.8万人次。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一是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整合同级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二是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采取“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方式,推进省直单位和市、县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及时将成熟的经验上升为地方标准,已制定公布3项行政审批地方标准。三是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基本建成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了公安、工商、民政、人社等57个省直(中直)部门有关法人、自然人、信用、电子证照、传感监测等1400多项共计27亿多条数据记录,2018年6月起面向全省政府部门开展政务数据交换和共享服务,日均调用5.6万次。

  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一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从建立健全“马上就办”办事制度、加强窗口建设和平台建设、建立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方式、破解堵点难点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二是对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三是推进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从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进一步完善导办台、自助上网、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标准化、人性化服务。

  3.优化审批办事服务。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2018年3月7日,《人民日报》登载《马上就办办出发展加速度——福建狠抓放管服改革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全方位报道及肯定了我省“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形成清理建议。二是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明确办事指南要完整载明具体办事条件,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要在完成审批程序后同步公开变更情况,告知群众具体实施时间。三是推动信息同源管理。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建立统一的权责清单库和政务服务事项库,开发全省统一的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将各级政府部门梳理保留的48万余项权责事项全部纳入系统并对外公开,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一库汇聚,事项集中管理,同源管理。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要求,强化责任管理,常态化抽查通报各级政府网站建设情况,全年累计抽查网站1128家。全国政府网站第三方评估显示,“中国福建”门户网站获得省级第4名,厦门市政府网站获得副省级城市第6名,福州市政府网站获得省会城市第6名,宁德市和南平市政府网站分别获得地市级第7名和第9名。大力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2018年全省迁移整合网站99家。搭建完成福建省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梳理省直部门首批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已确认531个目录,开放308个信息资源、314.59万条数据。

  2.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以内容建设为根本,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解读回应,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提升改造现有“中国福建”微信公众号,增加“中国福建”微信号功能。全年全省各级各部门通过“两微一端”发布信息39,959条,回应各类咨询10,280次。

  3.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办法》所列便民服务专线清单,将包括国家部委统一开通和管理,省属及各地自行开通的各类便民服务诉求专线电话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个别暂时不能整合的,实行两号并存、数据共享、统一监管。全省省属和国家部委设立的便民服务电话专线共计46条,已整合约65%;各地自行开通的热线电话共计267条,已整合256条。

  4.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公报工作。一是建设完善全省政府公报体系。结合我省实际,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部署,提出四个方面明确要求,召开全省政府公报工作检查推进会,明确任务和责任,狠抓工作落实。2018年,我省政府公报体系逐步完善,全省各级政府公报共赠阅发行106.6万册,政府公报工作实现各设区市公报开办率、电子化率、电子版更新及时率、免费赠阅率、2008年以来公报数据化率、赠阅范围覆盖率等“六项指标100%”,公报刊登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着力办好省政府公报。在“中国福建”门户网站首页设立省政府公报电子版链接、提供PDF格式电子版公报。严格省政府公报签发、送邮、上网、微信发布等环节管理,打造省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权威发布平台。优化省政府公报微信公众号,解读省政府重大政策。全年赠阅发行77.1万册,发布权威政府信息463条,公众号解读重要政策111条。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推进《福建省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以满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信息需求为导向,广泛征求意见,修改《福建省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初步确定51个公开项目275个公开子项,努力做到要素齐全、格式统一、标准明确。

  2.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推动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省卫计委印发《福建省公立医院质量信息公开方案》、省民政厅印发《福建省民政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3,993条,其中各级政府主动公开94,873条,各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209,12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19,489条。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全省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包括: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0,910条,占10.17%;

  ●行政许可类信息29,859条,占9.82%;

  ●机构职能类信息29,412条,占9.68%;

  ●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3,894条,占7.86%;

  ●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9,645条,占6.46%;

  ●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8,982条,占6.24%;

  ●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4,656条,占4.82%;

  ●规划计划类信息11,647条,占3.83%;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1,152条,占3.67%;

  ●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8432条,占2.77%;

  ●其他类别信息93,157条,占30.64%。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全省各级行政机关通过专栏(网页)公开政府信息297,229条,全年访问量1.40亿人次。

  ●公共查阅场所。各级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共接收主动公开的政府公开信息160,389条,接待群众查阅4882人次。

  ●微博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全省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公开政府信息39,959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9756条。

  ●政府公报。各级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2090条,全年免费赠阅106.6万册。

  (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情况

  2018年,全省各级各部门统筹运用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媒体专访等形式累计发布政策解读5039条,其中,各级政府解读2622条,各级政府部门解读2417条。

  通过微博微信等渠道回应公众关切或重大舆情154,109件,其中各级政府回应139,428件,各级政府部门回应14,681件。

  全省召开新闻发布会423场,发布信息563条,其中负责同志参加167场;举办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830期,其中负责同志参加742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386件,其中,各级政府受理申请1909件,各级政府部门受理申请6477件,全省依法依规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333件。

  ▷从提交申请的方式看:

  ●当面申请1964件,占23.42%;

  ●网络申请3646件,占43.48%;

  ●信函传真申请2776件,占33.10%。

  ▷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类型看:

  ●告知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033件,占12.40%;

  ●同意公开2978件,占35.74%;

  ●同意部分公开638件,占7.66%;

  ●不予公开681件,占8.6%;

  ●告知不属于本机关政府信息1605件,占19.26%;

  ●告知政府信息不存在531件,占6.3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409件,占4.91%;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458件,占5.50%。

  ▷从不予公开的主要类型看:

  ●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24件;

  ●涉及商业秘密不予公开21件;

  ●涉及个人隐私不予公开84件;

  ●危害“三安全一稳定”不予公开1件;

  ●不属于《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450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类型101件。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举报情况

  全省共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15件,均已依法依规办结。行政复议裁决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79件,被依法纠错的36件。

  各级法院裁判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14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122件,被依法纠错的22件。

  全省各级各部门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诉举报2件。

  四、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措施

  2018年我省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稳步前进,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公开意识还需加强,特别是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大政策解读的深入性和实质性还需加强,解读质量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三是政务公开与本地实际的结合度还需加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有效性还要进一步提高。

  2019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部署,重点抓好以下方面:一是组织实施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拓展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内容;三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善于用群众语言、新媒体,解读传播政策,让群众和市场主体听得懂、好理解、会运用;四是加强业务培训交流,借鉴和深入挖掘有推广价值的特色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

  五、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据自2003年开始统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据、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举报情况等自2008年开始统计,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数量自2016年开始统计。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8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03,993

3,419,48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97,229

3,222,24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2090

38,990

政策解读总数

5039

10,831

回应公众关切或重大舆情总数

154,109

265,65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8386

64,45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963

26,188

   2.网络申请数

3646

24,772

   3.信函申请数

2762

13,48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333

64,25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978

35,90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638

3,411

   3.不予公开答复数

681

3,779

   4.其他类型答复数

4036

21,154 

行政复议数

115

806

行政诉讼数

144

528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2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