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工程师“挂证收租”将被记入“黑名单”

栏目:信用建设 发布时间: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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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工程师“挂证收租”将被记入“黑名单”

——来源:信用中国

  

  日前,广西省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在全市展开全面排查工作。

  据了解,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早在去年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多部门,就联合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近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下发了第四批挂证人员待核查名单。南宁市住建局已将名单推送至诚信库系统,各建筑业企业要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挂证人员待核查名单。下一步,南宁市住建局将比对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批待核查名单,重点清查一直出现在名单中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和个人,对“挂证”现象突出、长期拒绝配合整改、靠“挂证”维持企业正常运转的企业和个人,依据违规情节,给予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等处罚。

  关于整治对象,《通知》明确,主要是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具体的处罚措施,《通知》强调,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依法从严查处,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