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信用优良”企业提供24项便利,鼓励诚信兴商

栏目:信用评价 发布时间: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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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北京鼓励“诚信兴商”,出台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信用联合奖惩制度,根据不同积分将企业划分为“信用优良、正常经营、异常经营、重点监管”四个信用区间实施分类管理。并制定了激励措施,对“信用优良”企业,在开办企业、获取信贷、税务办理、跨境贸易、市场监管5个方面提供24项便利服务。

  9月17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北京市商务局在京启动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百余家企业现场“倡导诚信经营,助力消费升级”。记者了解到,宣传月活动期间,北京市商务局将围绕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宣传,深入解读《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行业领域信用建设政策文件;普及信用消费理念,面向消费者开展信用消费知识宣讲和信用风险警示教育,促进信用消费,扩大消费规模。

  北京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消费者对消费供给的内容、体系、方式和效率都有了更高的要求,诚信兴商、服务质量成为商业服务业企业核心竞争力之一。北京市商务局出台了《北京市商务局关于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在服务业扩大开放等重点领域加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依托“开放北京”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探索实施外资企业“双积分”信用管理新模式。

  该系统在共享工商归集的企业信用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制定“五类三级”(商事类、行政类、司法类、社会类、国际类)信用指标体系及“双维积分”规则,采取对企业良好信用积正分,不良信用积负分,根据积分情况将企业划分为“信用优良、正常经营、异常经营、重点监管”四个信用区间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将信用优良企业作为“红名单”企业。目前,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系统已归集3万余家外资企业35万余条信息,为了更好的满足社会公众对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需求,已导入6大领域内资企业30万余家51.7万余条信息。

  在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方面,北京市商务局同市场监管、海关、国检、国税等9部门,共同推进双积分信用优良企业实施联合激励若干措施,对“双积分”信用优良企业,在开办企业、获取贷款、税务办理、跨境贸易、市场监管五个方面,提供24项便利服务。同时,推进国内贸易流通、家政服务、电子商务、食盐行业和对外经济合作等5个领域的职合惩戒备忘录责任分工起草和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