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卫健委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筑牢有温度可持续的卫生健康信用体系

栏目:信用评价 发布时间: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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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卫健委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筑牢有温度可持续的卫生健康信用体系

——来源:闽南日报-漳州新闻网

 

  今年来,全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主动查找案源,加大查处力度,强化联合惩戒,务求形成震慑。

  依法依规,主动排查。要求全市各县级以上卫健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执法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对辖区内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的单位和个人展开拉网式检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撤销、吊销或者已经办理注销登记,继续开展诊疗活动的;当事人未按规定申请延续以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延续或者不批准延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开展诊疗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证行医行为。截至10月底,全市共检查了医疗机构4423家次,发出监督意见书368份,立案52起,取缔无证行医机构21家,处罚没款52.79万元。

  多管齐下,正本清源。市卫健委通过举办卫生监督骨干技术培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启动医疗机构驻点监督等抓手,通过提升医疗机构执法监督能力、规范辖区内医疗服务主体依法执业,严厉打击、全面压缩无证行医的生存空间。2019年,相继派出48名卫生监督员参加全国、省级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执法业务培训,举办2期98名卫生监督员参加的医疗机构执法监督业务培训,邀请省卫生监督所执法专家、派出市卫生监督所执法骨干赴县级指导培训7批16人次,通过各种渠道提高各级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营医院依法执业”“母婴诊疗技术服务”“近视诊疗”等专项整治活动,打击惩处一批以中医养生、治疗近视等为噱头的医疗服务市场乱象。10月底以来,漳州市启动了医疗机构驻点监督工作,将39家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纳入本轮驻点监督范畴,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和放射卫生防护与职业病诊断等环节的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阳光执法,形成震慑。2016年起,市卫健委建立无证行医“黑名单”上网公示制度,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非法开展性病诊疗、非法医疗广告、公立医院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等作为监督查处重点,并通过卫健委网站曝光,接受社会监督。三年多来,累计曝光无证行医机构、案件当事人240家(人)次,其中2019年前三季度曝光无证行医案件52起。并将每季度的无证行医黑名单定期报送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信用门户网站公示。与此同时,建立辖区内卫生健康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每季度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卫生健康领域执法情况、纳入国家卫生监督网络平台的双随机监督进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等,启动“零案件”“执法末位”卫健局长约谈制度,有力推进了全市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