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连江县坑园镇
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诚信守法经营承诺活动的通知
坑政〔2020〕36号
相关企业、镇直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信用服务及信用监管工作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经营秩序,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的良好形象,进一步优化我镇营商环境,营造诚信守信、守信践诺社会氛围,拟在辖区范围企业开展诚信守法经营信用承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承诺的对象
辖区范围内企业。
二、活动承诺的内容
承诺内容详见附件。
三、组织实施步骤
(一)广泛宣传。由镇信用办牵头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期间诚信守法经营的意义和必要性,联合镇市场监督所、镇企业服务中心深入企业进行宣传动员。
(二)签订承诺书。由镇信用办统一制定《承诺书》(格式见附件),镇企业服务中心组织辖区内企业签订承诺书。所有签订的《承诺书》必须加盖公章,填写时间日期。
(三)存档报送。《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签订的法人或企业留存,一份于2020年2月28日前报送至镇信用办归档管理。
(四)公示。相关企业签订的《承诺书》将上报给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审核,并在“信用福州”中统一进行公示,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企业应自选办公场地醒目位置上墙公示。
(五)运用。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认真履行承诺的企业,在资金扶持、奖励、评优评先以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失信行为等优先考虑和支持,对违背信用承诺的企业,将取消资格,对造成社会安定稳定和疫情防控影响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在“信用福州”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诚信守法经营承诺活动,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疫情防控期间信用建设工作精神,是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和市场经营秩序的重要保障。有关部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意义和必要性。相关企业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履行好市场经营法定责任和义务,营造诚信守信、守信践诺社会氛围。
附件:承诺书
连江县坑园镇人民政府
2020年02月21日
抄送:存档
坑园镇党政办
2020年02月21日印发
附件:
承 诺 书
为切实维护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经营秩序,树立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的良好形象,严格落实好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期间主体责任,承诺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市场经营法定责任和义务,不以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疫情等灾害的名义,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手段对生产和经营商品作虚假宣传;
二、积极参与稳定市场价格行动,杜绝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作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三、不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坚决做到保供、保质、稳价,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四、坚决落实地方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服从执法部门的管理;
五、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各类人员佩戴口罩,坚持执行人员每日体温检测、记录和单位消杀毒等防控工作制度;
六、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和台帐,不迟报,不瞒报;
七、主动做好其他有利于疫情防控的工作。
以上承诺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各界人士的监督,如有违反,本单位愿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