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与司法惩戒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个人、社会组织行为的引导、约束作用,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泉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信用管理和司法惩戒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将《通告》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告》明确的重点监管行为,及时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及不良失信事件归集报送至市信用办,市信用办将统一归集至泉州市信用办,信用中国(福建泉州)网站将开设“疫情防控专栏”向社会公示疫情防控期间的守信信息与失信案例。
附 件:《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信用管理和
司法惩戒工作的通告》
晋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颜喜霜 联系电话:85670572)
附件下载:·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信用管理和司法惩戒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