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栏目: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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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闽工商规〔2018〕2号


各市、县、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福建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已于2018年5月22日经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6月7日


附件:福建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