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发改信用〔2019〕15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近日,省信用办印发《福建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工作措施》(闽信用〔2019〕7号)。根据市领导批示意见,请你们对应省直单位职责分工、结合龙岩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是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加强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的重要意义,按照省信用办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提升我市信用监管水平。
二、创新事前信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信用承诺制度,推动主动型、审批替代型、信用修复型和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归集30份以上、各县(市、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每月归集60份以上信用承诺书报我办。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结合入职在职升职培训,加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重点岗位从业者的诚信教育,每年开展诚信教育1次以上。
三、加强事中信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依据行政权责清单,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全面加强信用记录和信息归集,全面归集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 评估师、 税务师、 注册消防工程师、 会计审计人员 、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科研人员、金融从业人员、个体工商业业主、青年志愿者、统计从业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等19类重点职业人群信用信息;与“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手段相结合,充分应用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四、完善事后信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加快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奖惩机制,全面推开联合奖惩。11月15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已经出台的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结合工作实际,全量梳理我市联合奖惩目录清单;做好联合奖惩案例的归集工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报送10个以上、各县(市、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每月报送50个以上联合奖惩案例;规范开展信用修复,各县(市、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每年举办信用修复培训班2次以上。
五、定期总结分析、查缺补漏。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福建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工作措施》,定期总结梳理、查缺补漏,分别于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我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联系人:傅建芬 联系方式:2999200
内网邮箱:huangxixin@ly.fj.cn
附件:福建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工作措施.doc
龙岩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