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市监函〔2018〕20号
省发改委:
根据贵委《关于请提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要点等材料的函》,现将我局有关工作情况报送如下:
一、2018年工作总结
我局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按照《2018年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全面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通报肯定我局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创新实施依信用风险分类,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做法,并向全国推广。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效能办联合开展的“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中,原省工商局推荐的《推行“四式”抽查 创新信用监管 拓展公示系统应用 着力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等两个案例分别被评为一、二等奖,在4个部门联合召开的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现场交流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一)抓部署,推动全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从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信用信息公开与归集、政务诚信与个人诚信建设、信用联合奖惩等多个方面提出了2018年度的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各级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在发改委等部门的牵头组织下,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内部职责分工,确保2018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持续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实施企业“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推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按照与企业同步部署安排、同步系统升级、同步宣传告知、同步服务引导、同步培训提升的原则,进一步深入推进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改革,由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实时推送到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公示。截止目前,已全面完成了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分散于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到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完整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为褒扬诚信、惩戒实行创造基本条件。
(三)有效打造信用监管新亮点。一是创新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6月份制定出台《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研发上线信用分类监管软件系统,实现自动分类实时更新,将企业划分为信用良好、守信、信用一般、失信、严重失信五大类,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面实施差别化监管,对信用良好企业 “无事不扰”,对守信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严管重罚,大幅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今年7月至11月企业年报抽查中,明确重点行业企业的守信企业、信用一般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分别按5%、15%、20%、30%的比例抽取,合计抽取34416户企业进行检查。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肯定后,又从三个方面提出五条措施,推动工作深入落实。二是强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推行行政约谈制度,对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测试,得到市场监管总局的肯定和社会的好评。目前全省累计开展行政约谈企业2425户次。9月,制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管理工作,增强可操作性。三是推进失信联合惩戒。联合省高院制定《关于在全省建立企业信息共享机制 推进联动监管的意见》,与人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签署《关于加强信息互联共享 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合作备忘录》。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惩戒失信为重点,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对企业部门建立的“黑牌企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股权冻结信息,在福建工商一体化平台实现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股权冻结信息的自动提醒、自动监督和自动反馈,在注册登记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要求。目前,福建公示系统公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9万多条、股权冻结信息3.9万多条,拦截失信被执行人办理工商业务2.35万次。
(四)推进我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自2015年承接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课题以来,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探索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工作主线和核心要素,通过立制度、建系统、推试点、抓实践,有序推进我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经多年来的试点实践积累,通过不断完善评级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化技术支撑,在2018年初完成了全省29万余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上一年度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并通过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示,评级企业数同比大幅增长11.9倍,在多数市、县基本实现了监管对象的全覆盖评级。2018年以来,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与社会共治平台”的推广应用,将信用评级融入基层的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中,做到了监管人员在使用检查系统、案件系统的同时,自动同步归集信用数据,实现了信用评级的自动化、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截至目前,信用评价系统已归集相关企业2018年度信用数据28万余条,2018年度的最终信用评级结果将在明年第一季度前经复核公示后确定。抓好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落实。推动2017年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的《福建省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闽食药监稽〔2017〕24号)在全省范围的实施,督促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将因食品药品严重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纳入“黑名单”,对严重失信“黑名单”企业及自然人,依照国家发改委、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28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文件精神实施必要的惩戒措施。严重失信“黑名单”也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给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由各相关部门依照合作备忘录精神实施联合惩戒。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应当采取的联合惩戒措施,包括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药品、食品安全行业从严审批等。目前,对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其他部门通报的黑名单主体的查询功能已嵌入了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业务系统,实现了对监管相对人信息的自动匹配查询,大大提高联合惩戒的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已发现有6名失信被执行人到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食品许可业务,相关单位已对其采取了加严许可审查等惩戒措施。全省累计有5781家金融机构,查询使用企业信息近10万次,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落到实处。
(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取得新成果。2017年11月,国务院李克强总理、省委于伟国书记批示肯定我省推行的“双随机、一公开”标准化、智能化、专业化、一体化监管模式。今年,我局着力加以深化,推行以“点菜式”、“点穴式”、“机动式”、“一站式”为主要内容的“四式”抽查,制定2018年抽查工作计划和2个实施方案,出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确定10大类34个抽查事项。会同有关处室召开视频会和培训会,组织开展2次全省性大规模大范围的跨部门联合抽查,参与部门合计达到16个(次),涉及重点行业近20个,随机抽取企业59772户。草拟《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意见(初稿)》。组织指导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州市审改办、南平市工商局申请立项,在全国率先制订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于11月22日批准发布。2018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刊发我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信息予以肯定。
(六)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成效良好。局党组高度重视年报工作,黄培惠局长多次过问和批示,亲自动员部署和约谈;分管局领导直接协调促落实并带队到基层调研推进,其他局领导积极协同抓落实,省局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分工协作。制定2017年度全省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实施方案,会同省人社厅、省统计局联合向社会发布通告并下发通知;先后在3月召开视频会、4月召开现场会、5月推进年报“多报合一”、6月召开冲刺行动视频会,反复动员部署,强化推进落实。组织编发告市场主体一封信、年报四十问、微信年报二十问、广告标语、宣传海报、短信等一整套年报宣传材料,制作全省年报动漫宣传片,广泛深入开展宣传,积极协调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全省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省个私协会开展以《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规章学习宣传活动,运用微信公众号、报刊宣传相关法规,登载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信用活动典型事迹等。利用企业年报宣传活动,推动个体私营企业信用建设。截至6月30日年报结束,全省(不含试点城市泉州和海关管理企业)应年报企业为77.56万户,已公示年报企业73万户,年报率达94.12%,超过去年3.1个百分点,超额完成总局和省局确定的目标任务,位居全国第11名,比去年上升9位。郑新聪副省长两次批示肯定。
(七)公示系统运用管理持续强化。去年我省公示系统在全国第一家全面建成,率先由省级政府出台系统管理办法,总局张茅局长和省政府领导予以批示肯定。今年重点扩大新增5个中直部门参与归集;7月份召开公示系统建设联络员会议,制定下发会议纪要。目前,参与公示系统建设和信息归集的省、市、县三级部门总数达4433个(其中省直部门、中直驻闽单位63个),共归集、公示各类企业信息8277万多条,同比增长21%,同一企业信息均记于企业名下对外公示。公示系统(福建)累计访问量达9亿多人次。制定强化福建公示系统应用和管理方案,草拟《福建省统一大市场智能化全程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初稿)》,召开深化社会共治暨系统建设需求征集座谈会,提出部门“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功能模块和监管系统内外网主页面建设基本需求。目前,主页面研发取得积极进展。
(八)进一步深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及诚信示范市场公示工作。鼓励先进、深入交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诚信示范市场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我省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组织开展守重公示工作。去年12月以来,组织全省统一有序开展了“2016—2017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经过 “守重”申请企业网上申报材料预审、接收省直企业申报材料、组织对住所在福州地区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等工作。汇总各地市上报的申请省级“守重”企业名单,遴选出1362家初选企业,就初选企业行政处罚记录及社会信誉状况,函征了省直12个单位意见,并征询局相关部门意见。将归集到的函征意见和搜索到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违法违规失信信息进行梳理分析,按照“守重”企业公示百分制标准,初步排查筛选出1290家符合初选公示条件的初选公示企业,在原福建工商红盾网和一体化平台上进行了初选公示,征求社会反馈意见。初选公示期间,组织力量对初选公示企业函征反馈问题和搜索到的“一张网”上违法违规失信信息进行进一步甄别和分析,同时再次将需甄别问题的企业的名单及信息反馈九地市及平潭实验区局,要求各地市再予认真审核把关,并补充相关材料说明及佐证函件。经核查和筛选,在1290家初选公示企业中,复核出1230家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经批准,正式公告为“2016—2017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守重”企业激励机制建设方面,设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探索了一些特色的办法,比如:龙岩市工商局为充分利用“守重”品牌的无形价值和实用资源,帮助“守重”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促成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进一步扶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对获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可在“绿色通道”、税收减免、资金扶持、药品采购等方面,获得由工商、税务、财政、金融、医疗等部门提供的11项优惠扶持措施;与兴业银行合作开辟银企对接绿色通道,针对“守重”企业专门推出了税易融、连连贷、工业厂房贷款和票据在线融资等一系列产品。二是组织开展诚信示范市场公示工作。指导全系统按照《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福建省诚信示范市场公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继续开展2016—2017年度福建省诚信示范市场公示工作。经市场业主自愿申报,县级、设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逐级考评审核和择优推荐上报,经原省工商局考评复核合格和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福州华威新西营里农产品交易市场等11个市场总体上符合创建的条件和标准,公示为“2016—2017年度福建省诚信示范市场”。
(九)加强公共信用数据归集并落实“双公示”信息公开。一方面,加强公共信用数据的归集。按照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征集法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与做好“双公示”工作的通知》和《法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省质监局)》要求,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向省级公共信用平台进行数据归集:一是8项行政许可信息。全部行政许可信息均实时对接报送至省网上办事大厅,该类信息由省级政务数据汇聚平台从省网上办事大厅直接抓取。2018年共向省网上办事大厅报送准予许可行政许可数据926条。二是5项表彰或荣誉、周期或专项检查合格、不合格信息。该类信息定期向省级政务数据汇聚平台报送,2018年共报送上述数据7336条。另一方面,落实“双公示”信息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结情况都于当日归集,并于次日在原质监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办理情况也在网站上实时显示。做好自建业务系统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电子证照系统数据对接,在行政许可决定做出当日自动同步推送相关信息,以便省级公共信用平台按时获取公示数据。2018年累计推送原质监行政审批办件的实时状态数据12911条,电子证照数据926条。此外,因行政处罚案件均由各设区市县质监(市场监管)部门直接办理,原省质监局仅进行工作指导,按照“谁处罚、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地方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分别负责本单位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没有省一级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变更等相关信息。各市、县质监(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变更信息通过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向省级公共信用平台进行归集。在原省食药监局网站建立“双公示”专栏,严格按要求对省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并按月汇总公示各地行政处罚信息,做到了应公示信息100%按时公示,今年在全省范围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在信用数据建设方面,通过接口对接方式,实现了食药监管平台信用相关数据向两大公共信用数据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数据实时推送。2017年启用接口数据推送以来,系统已累计对外推送信用相关数据55万余条,推送的信用数据已逐渐成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之间开展商贸活动的信用资质参考。
(十)加快质量诚信体系标准化建设。一是抓好“百千万”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对标达标工作。结合本省产业特色、城市标准化工作基础,推荐厦门、泉州参与国家级对标城市工作,组织企业主动对标国际,开展比对分析、技术验证、比较试验、协同攻关和成果创新,运用先进标准助力产品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指导企业使用对标达标专项行动平台,协助完成128家企业信息上报工作;建立“福建省对标达标专项行动企业群”,为企业提供对标达标工作专项服务,深入推进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完善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我省更多的企业在指定平台主动公开企业产品标准,做好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工作。截至10月31日,福建省有5954家企业累计上报29959项标准,涵盖52496种产品。指导福州市、泉州、莆田、龙岩等市开展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检查工作。三是从2016年初开始,组织省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加快建设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组织省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参加国家标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制规则》的编写制定工作,提升我省标准话语权。四是配合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116号),启动绿色通道,专门立项,组织得力力量加快制定相关标准,2017年11月批准发布了DB35/T 1711-2017《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码编码技术规范》省地方标准。《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码编码技术规范(自然人)》《集中消毒餐(饮)具质量安全追溯码编码技术规范》已完成省地方标准立项,正在加紧制定过程中。五是加快电商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根据国家、行业电子商务标准的制定情况,结合我省的实际和行业特点,加快电子商务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开设电子商务地方标准立项“绿色通道”,在每年2月、8月常规立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电商地方标准专项计划,急需标准可随时立项。截至2018年10月底,我省主导研制的《电子商务产品价格指数总则》国家标准,已通过立项公示。我省已发布《市场监管电子数据采集规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信用评价指南》《电子商务智能快件箱服务规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设置与服务要求》等10项电商省地方标准。
(十一)扎实推进原质监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一是加快整合推进原质监业务系统建设。以现有业务系统为基础,不断加强原质监数据汇聚机制建设,开展现有行政审批、监督抽查等数据的采集汇聚和共享应用,推进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服务。截至目前,已实现从原省质监局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特安动态监管平台等专项业务系统汇聚历年来的行政许可、监督抽查、荣誉表彰等数据17.3万条。二是积极推进质量档案数据库建设。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建立完善企业质量信用体系,推进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共入库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64123条。
(十二)重点开展电梯维保诚信体系建设。原省质监局将社会关注度高、直接关系民生的电梯维保行业列入诚信体系建设的重点,从2016年开始持续在全省范围开展电梯维保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电梯维保质量与运行质量提升,保障百姓乘梯安全。一是定期公示电梯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维保单位名单。自2016年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原省质监局及各设区市质监(市场监管)局每季度分别在各自官网站上对电梯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物业管理单位和维保单位进行公示,目前已公示8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倒逼物业管理单位和维保单位提升服务质量,落实好各自职责。二是持续推进落实维保质量记分考核和信用等级评价制度。2017年,通过诚信体系建设,电梯维保质量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其中全省被评为A级77家次,B级284家次,与2016年度相比,分别上升了51.0%和9.6%;C级113家次,D级44家次,与2016年度相比,分别下降了5.8%和10.2%。同时,各设区市质监(市场监管)局加大对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应用力度,实行市场退出机制,2017年全省累计退出维保单位设立的驻点机构80家,较2016年度增加71家。三是强力推进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落实电梯各方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原省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旨在实现“两个提升”,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和电梯维保质量水平;破解“两个难题”,破解老旧电梯评估改造难题和无管理责任主体、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监管难题;建设“两个平台”,全面建设电梯应急救援服务处置平台和电梯微信公众监督平台;构建“一个长效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通过积极管控和消除电梯安全隐患,降低电梯运行故障率,提高电梯运行稳定性、可靠性、舒适性,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目前,全省各级监管部门共检查41396家次电梯使用单位使用安全管理情况,抽查49744台电梯运行质量和维保质量情况,检查624家次维保单位的内部维保质量管理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完成5760台问题电梯的整改,协调相关部门完成1476台“三无电梯”整治,督促3404台老旧电梯完成评估并落实整改,立案查处电梯维保单位违法案件117件和电梯使用单位违法案件45件。96196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成投用,已覆盖13.1万台电梯,电梯微信公众监督平台已在福州市建成并成功试运行一年,现正在全省积极推广。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整治成效显著,得到省领导的批示肯定。
(十三)引导企业加强诚信自律。一是原省质监局根据《福建省质量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机制(试行)》要求,继续向省文明委和发改委发送质量诚信“红黑榜”信息,今年共发送6批次福建质量诚信红名单,涉及381条质量诚信良好记录信息,先后总计推送了14批次的守信点赞信息,2批次的失信名单。有关信息同时在省局门户网站公布。二是组织企业发布2018年度企业质量信用报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场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有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8〕6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企业建立质量诚信自律机制,在全省范围内继续组织企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各设区市质监(市场监管)局积极动员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起草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全省共344家企业积极参与,参与企业数量超过历年,其中厦门61家、漳州53家、龙岩45家、南平37家、泉州35家、三明35家、福州33家、宁德31家、莆田14家。三是组织开展服务业诚信计量活动。2018年部署在全省集贸市场、加油站等领域开展诚信计量活动。在各设区市质监(市场监管)局、省计量院等单位的精心组织下,全省共引导并培育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单位2019家(其中加油站1351家,集贸市场668家),并签订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书。
(十四)加大质量诚信宣传,引导消费,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意识。一是广泛宣传质量首先是设计和生产出来的理念,提升广大企业的质量和诚信意识。原省质监局积极组织经营者广泛参与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企业、个体户“诚实守信 质量提升”约谈会,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诚信经商;引导企业开展“诚信商家”、“消费者信得过商家”等评选活动,强化企业自律经营,树立诚信企业引领标杆。在主流媒体上开展宣传活动,刊登有关“诚信兴商”内容的宣传报道,确保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为“宣传月”活动造势。省产品质检院积极组织质量专家为行业质量提升及标准统一制修订提供服务。派出专家,在我省电动卷门机产业集群地漳州市举办电动卷门机地方标准研讨会,提升我省电动卷门机行业产品质量水平,漳州市电动门窗行业协会企业代表、漳州市产品检验所、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管局等近20位专家代表到会。省纤检局开展质量安全进企业活动,组织技术力量前往纺织服装企业,了解生产近况和服务需求,赠送《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释义教材,宣传《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和GB/T 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要求,并为企业提供了质量提升方面的措施建议。二是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确定我省活动主题为“加强市场监管 建设质量强省”,明确活动要求,活动内容包括开展质量主题宣传、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和改善营商环境等六大方面,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 建设质量强省”等16条宣传活动口号。据统计,今年“质量月”活动期间,全省各地深入开展各项质量提升活动,参与企业18406家、职工85.2万人次,开展QC小组活动1956次,培训企业质量管理人员28011人次,召开质量分析会1036场次,组织质量攻关活动716次,帮助企业查找质量安全隐患8111个,解决企业实际质量问题8025个。围绕352个区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出动执法人员7.8万人次,查办违法案件2965起,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1032.86万元。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264场次,群众参加总人数76935人次,播放相关的专题节目和新闻报道425次、总时长达893分钟,发布公益广告1.87万次。各类报纸、杂志上发表“质量月”专题文章及报道589篇,各地制作发放宣传资料48.23万份,发送宣传短信367.57万条,推送微信15.24万条、微博464条。累计开放实验室74个,参观人数4420人次。36个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开展活动,参观人数12316人次。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4438次,参与群众达到14.18万人次;组织群众性质量专题培训400次。公布一批省级监督抽查情况,对抽查合格、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予以全部公开。各地都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挖掘宣传一批质量提升的典型,让质量深入人心。
二、主要存在问题
“红黑名单”的认定管理亟需统一标准。2017年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领域的红黑名单认定原则上实行全国统一标准,标准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国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研究制定。因此,在当前环境下,要推行“红黑名单”管理,使相关工作有据可依,亟需国家层面出台全国统一的指导意见或认定标准。
三、2019年工作要点
(一)以机构改革、职能整合和组建省市场监管局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全面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以提升企业信用监管水平为主线,以打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升级版和福建省公示系统升级版,加快建设福建省统一大市场智能化全程综合监管系统为抓手,以全面落实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强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为着力点,健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二)探索试行无证无照经营信用记录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总结福州试点经验,争取在福建省自然人信用体系中开发“无证无照信息记录公示和联合惩戒”模块,开展无证无照信息记录公示,在经营者个人信用记录中加以记载,对经营者在许可审批、获得荣誉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推进无证无照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增强查无工作威慑力。
(三)积极探索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进一步做好“双公示”、落实诚信“红黑榜”发布机制,继续巩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更好地发挥诚信体系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作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