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用福州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文件以及省、福州市、福清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特制定《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加快推进民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