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的通知

栏目:信用建设 发布时间: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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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的通知

——来源:信用福州 

 

  环卫处、城投公司、各环境卫生保洁外包服务公司:

  我市城区7个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已完成招投标,各中标企业与街道业主单位已进场全面展开垃圾分类前期准备工作,为做好城区网格作业企业与垃圾分类中标企业有机衔接,提升城区环卫水平,参照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办法,进一步强化环卫管理考核工作,规范内页资料收集整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合约,配齐人员装备

  各环境卫生保洁外包服务公司(含城区道路网格、城区公厕、一江四溪)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与合同履行各项规定,配齐配全各类人员(管理人员、环卫工人等)、车辆/船舶(清扫车、清洗车、洒水车、压缩车、雾炮车、动力船等)、环卫容器设施与清扫工具,及时维修更换破损的工具、设备等,确保人员车辆的配备率达100%、完好率达90%、在岗在位率达95%以上。

  二、严格组织管理,提高保洁质量

  各保洁公司要加强管理,细化保洁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严密制定排班表,明确人员车辆的定岗定位点、负责区域、清扫路段时段、运行路线,绘制人工清扫与机扫分布图,按照“六无六净”、无恶臭异味等要求做到日产日清,高标准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环卫处牵头负责督促5家网格作业企业、城区公厕保洁企业、一江四溪保洁公司与分类办、7家垃圾分类中标企业做好工作对接,切实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协同处理过渡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实现环卫保洁工作不落时段、不少面积、不降标准无缝衔接。各作业企业每日按要求及时上传环卫保洁照片(要有时间、地点水印)至工作群,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三、严格检查督导,对照标准考核

  为切实提升城区环卫保洁水平,考评组工作人员要秉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考评监管工作。城投公司作为业主单位,要严格落实日巡查制度,建立巡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拍照取证;城管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照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办法对城区网格、公厕与一江四溪服务企业落实考核制度(环卫处每天考评不少于1次,环监科每周抽查不少于1次),重点检查人员车辆配备率、在岗在位率及作业质量;月底考评领导小组召集各考评小组负责人召开汇报会,收集汇总当月考评检查情况,会上按照不少于30%的标准抽查各外包服务企业人员车辆的在位情况和工作轨迹,严格按照考评办法综合评分,确定各保洁企业当月的得分成绩,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

  四、严格经费审批,规范内页收集

  次月上旬,城投公司与一江四溪服务企业根据得分情况开具服务费发票。各服务企业提供当月的人员名册(管理人员、环卫工人、驾驶员、收运人员等)、工资发放明细表、银行流水账(人员工资)、车辆汇总表(型号、车牌号)、排班表等资料,作为保洁经费的佐证资料一并报送。环卫处、环监科与财务室严格审核把关,签注上报意见,核准服务费金额后呈局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