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40万工程款营商环境“大礼包”请查收

栏目:司法公信 发布时间: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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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40万工程款营商环境“大礼包”请查收

——来源:福建高院执行局

近日,一笔40万元的工程款在执行法官的督促下,如期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中。

福州某混凝土公司与甲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经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甲公司拖欠福州某混凝土公司货款及违约金共计40余万元,双方无其他纠纷。

调解书生效后,甲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福州某混凝土公司向马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执行法官当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甲公司的银行账户,但账户金额较少。

经向福州某混凝土公司的代理律师了解,甲公司可能对乙公司享有到期的工程债权,执行法官遂立即向乙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其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告知其不得向甲公司私自清偿债务。最终,乙公司按照马尾法院要求将到期的工程款40余万元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为更好更快实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马尾法院频频出妙招推出营商环境“大礼包”。

加派执行立案窗口人员负责执行案件的审核、立案和查控,实现一站式服务,提高执行立案便捷性。

落实以法官为主导的“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团队办案模式,按照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工作机制,增强审限意识,优化案款管理。

按照《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建立房产定向询价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向财产所在地税务局发送询价函,同时引入拍卖辅助机构,探索执行事务性工作外包,进一步规范、加快网拍流程。

缩短执行期限,提高执行效果作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的主攻方向,马尾法院把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和减轻负担作为检验,优化营商环境成效的“硬指标”,并突出“特、快、优”,让企业和群众感受营商“温度”。

2021年以来,马尾法院共计执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33件,执行到位金额约4352万元,平均执行天数28.82天,日均执行99万元,实现“执行合同”指标的开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