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公告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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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公告

——来源: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01-2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共建共享共赢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进度,结合当前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原则和方式

本次征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征集。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自愿申请,市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综合评定后,向社会公示入选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参与相关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或备案,获得个人或企业征信业务资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首批26家综合信用服务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守信激励创新产品与服务”联盟首批34家成员单位以及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认定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内。

(二)熟悉国家、四川省、泸州市信用工作部署,具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

(三)在四川省辖区内设有分支机构的优选考虑。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完整规范的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标准体系。

(五)建立独立且比较完善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网站。

(六)有专职工作人员,且在专业分布上应当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业务范围相适应。

(七)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和技术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社会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八)有严格、科学的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制度、保密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

三、申报及评选材料

(一)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申报书(见附件)。

(二)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公司章程,并加盖机构印章。

(三)法定代表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报告。

(四)信用服务规程、技术标准、从业守则、信息保密制度和信用产品样本等材料。

(五)信用信息数据库等业务系统基本情况说明。

(六)评估报告和质量评审的工作流程。

(七)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

(八)信用服务业绩、活动等相关证明文件。

(九)其他必要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征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

 请于2019年2月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申报书》和所需材料邮寄或送达至泸州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章鹏,联系电话:0830—3192262(含传真),邮箱:xinyongluzhou@163.com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号2号楼3楼309室。

(二)组织评审。

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

(三)网上公示。

市发展改革委将对拟选定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入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

五、拟开展的工作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一)按照独立、公平的原则创新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报告编制工作。

(二)探索开展失信案例调查、失信记录等工作制度编制、实施。

(三)探索开展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和重点人群信用记录建设、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预警、失信跟踪监测等协同监管工作。

 

附件: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申报资料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