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现将《福州市社会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信用状况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发改信用[2020]2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
附件:福州市社会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信用状况有关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马尾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
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20年6月22日
· 【2】附件:榕马发改信用【2020】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