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构建保健食品信用监管新机制 为消费者保驾护航

栏目:信用建设 发布时间: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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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构建保健食品信用监管新机制 为消费者保驾护航

——来源:中国新闻网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消息称,辽宁构建以一机制、三标准、八制度、四平台为主要内容的保健食品经营信用监管新机制,打造保健食品社会共治共享新格局。

  据介绍,建立上述新机制意在进一步推进保健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保健食品市场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机制即以企业自我声明为核心的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承诺机制;三标准即特殊食品诚信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基本标准、特殊食品销售专区设置与标示指南、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八制度包含公示明示、普法教育、风险警示、一店一码(诚信码)、岗位信用、信用分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监管制度。四平台,即企业服务一掌通、顾客服务一码通辽宁省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承诺公示平台”“辽宁省特殊食品法规知识在线学习考试平台

  其中,四平台的搭建,实现了监管部门、企业、消费者之间的高效互动,为探索智慧监管奠定了有力基础。

  目前,辽宁已将新机制进一步扩大应用到婴配乳粉、特医食品销售领域以及特殊食品生产领域,并试点推进。辽宁省已有21356家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主体责任自查,根据自查结果,自我判定信用等级,并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公开承诺。我承诺,你监督;我失信,受惩戒诚信经营社会氛围在特殊食品生产经营领域逐步形成。

  通过推行新机制,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混放销售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初步遏制,辽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混存混放销售等违法问题大幅度下降。特殊食品行业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不断增强,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动构建特殊食品社会共治新格局。

  下一步,辽宁将制定出台企业信用分级、关键岗位人员岗位信用管理(企业、个人双信用”)等制度办法,拓宽信息搜集渠道,广泛收集汇聚企业信用信息,推进信用信息为监管服务,实现按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精准监管,促进企业诚信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