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执法单位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栏目:政务诚信 发布时间: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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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察布:执法单位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乌兰察布市司法局对市本级行政执法单位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组织市本级各部门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通过对市本级部门报送的证明事项保留清单逐项审核,对证明事项设定依据、开具单位等不准确的内容逐项进行修改,完成了市本级部门报送的行政许可事项各类证明的审查。保留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证明事项43项,清理各类无谓证明35项,取消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证明事项10项。

  制定审核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目前,全市已有23个执法单位111项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涉及户籍管理、市场主体经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民生领域。并通过服务大厅或窗口、部门网站、政务服务网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事指南进行公示,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等问题,为群众高效办事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