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罗源湾开发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栏目:社会诚信 发布时间:2019-09-06
分享到:
关于加强罗源湾开发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罗发委〔2019113

区内各企业:

为做好罗源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榕政综〔2016176号)文件精神,结合罗源湾开发区的现状,就加强开发区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开发区企业信用档案并落实信用承诺制度。为开发区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并制定信用承诺书的示范样本,要求园区企业以规范格式作出公开承诺,并将信用承诺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事前约束机制,对园区企业做出的信用承诺在信用门户网站信用承诺专栏公示。

二、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委托第三方信用机构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实地取证手段,采集监管对象信息并定期将监测数据形成监测报告,提交相关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审阅。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提升信用监管能力,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对于信用状况好、风险小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尽可能地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对于信用状况一般的市场主体,则执行常规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存在失信行为、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则增加抽查比例和监管频次。从而做到让守信者降成本,让失信者付代价,推动园区信用环境治理。

三、试行信用+园区新模式。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加强信用融合应用,以公共信用信息结合第三方信用机构服务产品为基础,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推动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在政务服务和园区管理中的应用,让信用好的市场主体享有更多优惠政策及便利,打造信用园区生态环境。

四、落实信用“红黑名单”制度。根据国家、省、市制定的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按照行业统一的信用红黑名单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发布途径、异议处理、移出机制、应用奖惩等规定,切实把恪守诚信、记录优良者列入红名单,把严重违法失信者列入黑名单,并推送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时推送到信用福州网站集中公示,为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供基础支撑。

五、做好信用修复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媒体、互联网的宣传引导作用,积极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各项改革制度宣传。对有信用修复需求的失信主体在彻底纠正失信行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前提下,按照信用修复制度,规范的按步骤进行信用修复。打造信用园区市场经济的秩序,释放园区企业的活力,有利于激发园区失信主体守信意愿,保障园区失信主体的合法权利,进一步提升园区诚信的环境和全园区的信用水平。

 

 

 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

2019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