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信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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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信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泉州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信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421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信用监管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的工作部署,不断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全流程公正监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制定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信用监管工作要点如下:

  一、持续深化规范市场主体资格的监管措施

  1.开展企业强制退出改革试点。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市场主体强制退出试点的要求和指导意见, 根据《泉州市企业强制注销暂行规定》和市局有关工作部署,按照企业强制注销的职责分工、适用范围、实施程序等规定,规范推进企业强制注销,提高市场主体退出的效率,形成可复制经验。

  2.夯实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监管。认真执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融入各项监管任务中,理顺登记和监管的权责关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市场主体虚假登记、虚假出资及未按规定年报、应变更未变更登记(备案)、倒卖营业执照等扰乱登记注册秩序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3.着力提升市场主体年报率。总结往年务实管用的方法,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紧盯企业负责人、工商联络员等重点人群,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开展年报宣传,扩大社会覆盖面,持续督促指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按时年报。对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各地要及时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处于罚款,同时加强社会宣传,发挥警示作用。依法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及监管工作。

  4.深入开展无证无照综合治理。积极履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职责,落实无证无照综治考评和相关专项工作部署,进一步理清职责分工,形成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的监管合力。突出重点领域,对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生产隐患、破坏自然资源、造成环境污染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着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二、着力优化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

  5.加快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按照全省统一的信用风险分类模型,强化信用风险分类运用,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和监测预警结果,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推动从无差别、粗放式监管向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转变。除专业领域外,今年各个抽查任务都要融合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采取差异化抽查比例。

  6.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公开作用,持续整合市场监管领域涉企信息,实现登记注册、行政审批、监督抽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应归尽归”。

  7.落实信用约束激励机制。规范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细化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强化信用约束和惩戒,畅通信用修复渠道,着力构建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新格局,进一步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作用。

  三、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性公正性

  8.增强系统内抽查的实效性。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抽查总数以不低于3.5%的抽取比例开展抽查。扎实推进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各业务板块抽查工作的全流程整合,强化年度抽查计划的统筹部署,持续规范任务实施,促进精准监管,提高问题发现率。

  9.提升跨部门抽查的协同性。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牵头作用,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制定或完善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抽查工作计划、抽查实施细则、抽查实施方案或意见等,推动本地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运行。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年度计划,统筹制定市级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协调督促参与部门按时落实联合抽查任务。

  10.推广运用统一监管工作平台。省市场监管局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平台即将建成并投入运行,将为“双随机”工作全流程闭环运转提供支撑。各地应按省市场监管局部署,组织各部门以及市场监管系统各业务板块统一使用省级平台,进一步规范任务实施,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抽查检查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做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程留痕、责任可溯。

  四、稳步推进信用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

  11.加大信用监管业务培训宣传。开展公示系统、年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等信用监管工作宣传,营造良好信用氛围。针对信用监管业务板块的新规定、新平台、新模式,通过组织培训、政策解读、问题研讨等方式,提升各层级信用监管业务人员和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12.健全规范高效的监管体系,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主动牵头,督促推进市场监管指标相关工作任务,推动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综合监管等工作任务和改革举措按时序进行。持续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探索“场景应用”“一业一册”等改革措施,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