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开展信用提升行动 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栏目:信用服务 发布时间: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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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开展信用提升行动 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河北省邯郸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工作方案,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信用提升行动,充分发挥信用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健康稳定发展。

  加强培育引导,提升合规管理能力。实施信用培育引导,着力提升市场主体诚信意识,鼓励大中型企业和更多市场主体加强信用合规建设,提升自身信用水平。加强对市场主体守信指导,开展事前信用失信提示,推动信用监管由失信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帮助市场主体防范化解失信风险;督促引导辖区内市场主体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维护良好信用记录;推广信用承诺制度,依法依职责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信用监管工作。支持市场主体就产品和服务质量、文明诚信经营、遵守国家廉政法规等事项,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和自我声明。

  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依托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和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全面推行基于信用风险分类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无处不在”;扩大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重点监管领域、关键点位,推进非现场监管,构建“业务标签+全景画像”智慧监管新模式;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在实施行政处罚时,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等因素,依法对轻微违法事项实行首违不罚;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对符合国家和省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三新经济”,即: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市场主体给予12年包容期,通过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经营;设立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缓冲带”,实施公示信息抽查容错处置,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可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当年因未及时报送年报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采取年报结束之日起两月内可以免于处罚。

  优化信用服务,助力企业信用重塑。优化信用修复服务方式,加强信用修复指导,开辟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及时解答涉及信用修复条件、途径和程序等问题,帮助失信市场主体重塑信用,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创新信用修复“零跑腿”服务举措,实施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业务办理“网上办”“零见面”“马上办”,市场主体可以在线提交信用修复申请资料,实现“足不出户”即可申请信用修复;探索信用修复“容缺受理”,依法探索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服务模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业活动,扩大知识产权领域金融产品服务范围和融资规模,支持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开展诚信宣传,营造诚实守信氛围。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组织开展以诚信文化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带动形成“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社会氛围;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引导市场主体公开诚信经营承诺,大力开展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建立高效消费投诉处置机制,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宣传教育,营造放心消费社会共治氛围;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企业的组织、协调、规范、引导作用,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工作,构建行业自治、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以信用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