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外经贸厅
2016-10-21
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旅游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外汇管理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省贸促会、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省消费者协会,各设区市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商务部等18个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16〕781号)要求,我厅制定了《201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各单位意见后,现将《2016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活动总结情况于2016年11月10日前报送省商务厅,以便汇总上报。
联 系 人:郭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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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商务厅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