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季度福建省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发布

栏目:警示信息 发布时间: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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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二季度福建省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发布

2016年第二季度福建省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发布

2016年第5批

发布时间:2016-10-08   信息来源:省质监局监督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福建省质监局于2016年第二季度对本省企业生产的80种工业产品进行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145家生产企业2499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6.20%。

  从抽查结果看:一是我省主要工业产品抽查合格率保持在较高水平。水泥、铝合金建筑型材、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管件、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管件、消防水枪、木制家具、眼镜架、太阳镜、道路灯具、电动自行车、餐具(含果蔬)用洗涤剂等47种产品合格率为100%。二是部分工业产品存在一些质量问题。自镇流LED灯、燃气灶具、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投光灯具、拉链、旅行箱包等6种产品合格率低于80.00%。

  福建省质监局已责成相关辖区质监部门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予以处理。现将此次抽查的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布。

  附件1:2016年第二季度福建省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

  附件2:2016年第二季度福建省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