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认监委
一、上报范围
所有从事绿色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均应及时、准确、全面报送绿色产品认证相关的信息。
二、上报时间
所有认证机构应根据绿色产品认证信息变化情况实时报告,当月数据不迟于下个月10日报告(遇法定节假日不再顺延)。
三、上报人员
各认证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并在中国绿色产品标识与认证信息平台进行登记,若信息报告人员有变动,应及时进行更新。
四、上报内容
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报送绿色产品认证信息。
五、上报方式:
用户登录中国绿色产品标识与认证信息平台,上传Excel文件或手动填写功能,通过上传文件/填报信息、读取数据、验证数据、提交数据等步骤来完成数据上报,当看到“上报成功”提示后,表示数据已上报成功。绿色标识产品认证信息平台目前还未正式上线,待平台上线后再进行信息报送。
六、上报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绿色产品标识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绿色产品认证,咨询服务热线:0591-87525825,13599398733 773709998@qq.com.中国绿色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绿色产品,咨询服务 绿色产品认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