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信用管理专业人才技能培训的通知

栏目:人才智库 发布时间: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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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信用管理专业人才技能培训的通知

鉴信商学【2020178号

关于组织开展信用管理专业人才技能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文件要求,加快信用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开展信用理论、信用管理、信用技术、信用标准、信用政策等方面研究。……加强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建立健全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制度。推广信用管理职业资格培训,培养信用管理专业化队伍。促进和加强信用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人员的交流与培训,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在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信用管理师。鼓励企业建立内部职工诚信考核与评价制度。加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电信、铁路、航空等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行业企业的自身信用建设。”鼓励各类信用服务机构设立首席信用监督官,加强自身信用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文件精神,“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有机衔接”等通知要求鉴信商学院积极探索开展信用职业技能培训的新路子,加快我省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全面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研究决定自2020年起持续组织内部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班(互联网+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线下组织交流)工作。

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将在我国信用管理岗位从业人员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健康成长,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为促进大家的积极性,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营造技能成才良好环境,对培训合格的择优发放初级、中级、高级信用管理师信用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合格证书,长期从事信用服务工作且经验丰富的经培训合格择优发放助理信用监督官信用监督官和首席信用监督官培训合格证书。

望各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也欢迎社会各界企业负责人、信用管理人才、信用管理爱好者、各院校毕业生、信用管理领域专家学者有识之士踊跃参与,欢迎参加培训的各学员线下鉴信会议办公室互动交流。联系电话0591-87525825陈老师,邮箱707105175@qq.com。

 

附件:1、信用管理专业人才报考条件及说明

2、信用管理专业人才技能培训报名表

鉴信商学

2020年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