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监委关于2019年自愿性认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

栏目:认证宣贯 发布时间:202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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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监委关于2019年自愿性认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

认监委关于2019年自愿性认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


——来源:国家认监委 2020-01-17


  2020年第1号  


  2019年,认监委组织开展了自愿性认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概况  


  本次自愿性认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在2019年4月1日前成立的认证机构中随机抽取70家认证机构。累计抽取认证档案1446份,现场检查获证组织215家。  


  (二)主要做法  


  一是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全部通过随机抽样产生;二是利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聚焦行业问题;三是发挥执法检查人员和行业专家双重优势,确保检查过程的合法合规、专业和深入。  


  二、检查发现主要问题  


  (一)个别认证机构涉嫌存在出具虚假认证结论或者认证结论严重失实的问题  


  1.认证机构在审核/检查员未对获证组织进行现场审核/检查的情况下,伪造认证档案,出具虚假认证结论。  


  2.认证机构安排其他人员冒名顶替审核/检查组成员进行审核/检查,伪造认证档案,出具虚假认证结论。  


  (二)部分获证组织管理体系文件或认证审核记录与实际不符  


  1.获证组织的体系文件与获证组织实际不符,认证审核过程未能识别。  


  2.认证机构对现场关键过程/场所、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的审核记录与获证组织实际不符。  


  3.同一获证组织的审核记录与审核报告内容相互矛盾。  


  4.同一获证组织的连续两次审核,审核记录内容相互矛盾。  


  (三)部分认证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未按管理制度实施  


  1.公正性管理方面,部分认证机构缺少对委托检测机构的公正性管理,部分认证项目的认证决定人员为审核组成员。  


  2.认证风险管理方面,部分认证机构未按要求对认证活动引发的责任作出充分的安排。  


  3.人员管理方面,部分认证机构认证人员聘用、评价和管理过程不规范,记录不完整。  


  (四)部分认证机构减少或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  


  1.未按要求实施申请评审、签订认证合同或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验证。  


  2.认证机构委派的审核组不具备相关专业能力。  


  3.认证机构在管理体系认证过程中未对认证范围内的关键过程/场所、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等进行审核。  


  4.认证机构认证审核/检查时机安排不合理,现场审核/检查活动未安排在产品生产或服务活动正常运行时或易发生质量安全风险的阶段。  


  5.认证机构的服务认证项目未按机构自行制定的认证规则要求实施现场检查。  


  6.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暂停、撤销程序不符合要求,应撤销但未及时撤销认证证书或未按机构自行制定的暂停、撤销规定完成相应程序。  


  (五)部分认证机构未对认证/检查过程作出完整记录,保留相应认证资料  


  1.首/末次会议签到表等应签名的材料未签名。  


  2.认证机构的境内获证组织的认证记录未使用中文。  


  3.认证机构的认证审核档案不完整。  


  (六)部分获证组织不满足认证要求  


  1.获证组织不具备法定资格,未取得相应行政许可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过期。  


  2.获证组织管理体系未运行,不能提供产品生产/服务过程记录,未实施内审管理评审,或上述记录与组织实际严重不符。  


  三、处理措施  


  对检查中发现的1家不能持续符合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法定条件和能力的机构,撤销其《认证机构批准书》;对7家存在严重问题、29家存在较严重问题的机构,移交执法稽查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26家存在一般问题的机构下达行政告诫书或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存在轻微问题的7家机构要求自行完成整改。  


  此外,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满足认证要求的305家获证组织,责令认证机构暂停或撤销其认证证书。  


  特此通告。  


  附件:2019年自愿性认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认监委

2020年1月14日



  附件  


2019年自愿性认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