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

栏目: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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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

为推进泉州市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引导企业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强企,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的意见》(泉政办〔2016〕167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教〔2016〕187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对2017年9月11日以来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标准认证(以下简称“贯标”)的泉州企业择优给予工作经费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

1.2017911日至20171231日首次通过贯标,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泉州市辖区内企业,并有效运行;

2.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3.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行为。

二、申报材料

1.《泉州市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工作补助经费申请表》(详见附件),可登陆泉州科技信息网http://www.qzkj.net/“知识产权”专栏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2016年度企业财务报表、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证明材料;

3.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的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的县级科技和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推荐函。

须提供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县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后退回,以上复印材料须加盖公章。

三、受理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8日(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27号综合窗口。

四、其他要求

1.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1份,所有的申报材料复印件需签署与原件相符、经办人姓名、日期。

2.请各县(市、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会同当地财政部门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出具推荐函,集中提交至市行政服务中心。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木英  吴贤德  

联系电话:22579223  22579335

 

附件:泉州市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工作补助经费申请表

 

 

                                             泉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8522

附件下载:
·泉知[2018]16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