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

栏目: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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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执法稽查局

闽市监稽〔2019〕6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稽〔2019〕9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创新环境持续优化。具体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工作分工

  (一)省局执法稽查局

  负责我省“铁拳”行动的总体部署推进,负责市场监管总局转办督办案件及我省有重大影响案件的牵头协调处理工作。

  (二)省局商标处

  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

  (三)原省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

  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涉及专利违法行为的查处。协调省、市、县(区)三级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联合开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对接中国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调度(浙江)中心专利侵权案件技术判定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培训、维权援助及保护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

  各级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铁拳”行动取得实效。

  二、有关要求

  (一)信息报送

  1.各市级市场监管局应建立知识产权执法联络员制度,负责跨区域执法联络和对接。联络员名单(见总局方案附件1)请于2019年7月1日前分别报送省局执法稽查局和原省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

  2. 各市级市场监管局要按照总局方案部署及附表相关格式要求,分别于2019年7月10日、10月10日、2020年1月5日前,向省局报送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工作情况和执法数据、知识产权大案要案、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执法动态。“铁拳”行动工作总结也请于2020年1月5日前报送。上述材料需分别报送省局执法稽查局和原省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

  (二)案件管辖

  省局将加大对各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力度。为提升处置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效率、质量和水平,“铁拳”行动中发现的一般知识产权违法案件遵循属地管辖原则,省局必要时可以就具体案件指定管辖,也可以依法直接管辖由下级管辖的案件。

  (三)及时上报重大案件

  各市级市场监管局对发生在辖区内涉外、跨省区的案件,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案件,以及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及时上报省局执法稽查局。

  联系人:陈  桦(省局执法稽查局),

  电  话:13706969153,0591-63097581

  联系人:郭伟杰(原省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

  电  话:13609535389,0591-87812963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0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