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

栏目:科技创新 发布时间: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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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福建现代农业发展,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现代种业科技创新

充分发挥我省在种业领域的优势,进一步提升水稻、茶叶、亚热带水果、食用菌和甘薯等我省优势品种的育种技术水平,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加强具有我省地方特色农林作物和养殖动物遗传种质资源的挖掘、保护与利用,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种质资源新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加大优良品种的引进力度,通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培育适合我省栽培的优良新品种;重视加强设施农业适用品种的选育、扩繁和推广,使适用品种基本满足设施农业的市场需求。要采取科技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实施重大项目、推动产学研结合等措施,鼓励支持省级重点种业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和种子种苗生产技术攻关,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全面提高现代种业科技创新能力。经过3-5年的努力,力争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成为我省的主栽品种。

二、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成套装备和配套技术研发

针对我省农业耕地和劳动力资源相对短缺,设施农业起步晚、产业化规模小、技术含量较低等问题,重点开展与蔬菜、畜禽、食用菌、花卉、林业、渔业等现代种养业相配套的设施农业技术研究。加强生物技术、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集成运用,提升农业成套装备制造能力;部署研发一批智能化、自动化设施农业成套设备,引领设施农业向智能化、自动化方向发展;加大与设施配套的栽培技术、养殖技术的研发力度,促进先进适用装备和设施种养技术的有机配套。促进建立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生产结构布局合理,技术水平先进的设施农业发展示范区。

三、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建设

在具备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布局建设一批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重点实验室,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申报国家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对取得国家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的予以经费奖励支持。大力支持“农业科技成果孵化器”建设,支持涉农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设农业科技成果孵化器,为农业科技成果集成配套和中试、熟化提供平台。在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引进资助中,科学制定农业类创新平台的建设标准,加大农业科技成果和平台引进力度,对引进的科技成果和人才给予相应的科研经费支持。加强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试点省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与服务平台为农村农业科技服务和农民培训提供有效的支撑。

四、进一步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和农民创业园建设

按照科技部“121工程”的部署,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扶持以花果茶为主导产业的漳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使之成为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孵化基地、现代农业发展综合示范基地,更好地发挥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积极支持泉州市和宁德市创建以茶业和海洋农业为主导产业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启动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计划,用三年时间建设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近期,在每个设区市筛选1-2个具有当地资源、环境和农业产业特色优势的区域,作为第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予以重点指导和扶持。每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补助300万元,由省级科技计划经费统筹安排分年拨付;建设期满三年后,对评估验收获优良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再予以100--200万元的经费奖励,用于支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对新申报成功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支持其做大做强。力求通过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为推进福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示范。

    支持院校、科研机构与农业科技园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共建产业创新联盟和协同创新中心,对农业科技园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通过产学研方式申报的科技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五、进一步推进海洋农业科技工作

发挥福建海洋资源优势,着力提高海洋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建设。积极支持大黄鱼、石斑鱼、对虾、海参、鲍鱼和藻类等优势、特色水产品种选育、扩繁与养殖的技术研发,推动构建现代海洋水产种业体系;加大海洋水产健康养殖实用技术和设施集成创新力度,积极支持陆上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环保塑胶网箱、离岸深水抗风浪网箱等现代海水养殖装备技术研发,加强海洋水产养殖新饲料源、高效无残毒鱼药、预防疫苗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发,促进海洋生态环境改善,提升海洋健康养殖水平,提高传统海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加强海洋食品加工技术研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名优产品和知名品牌;整合优化省内涉海高校和科研机构人才、技术和设备优势,建设水产养殖动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平台、水产病害防治研究平台、海洋产品高值化加工及药源材料研发平台,逐步形成海洋水产产业链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通过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在海洋微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物能源制备、海洋天然产物有效成份提取、海水综合利用、海洋功能产物分析检测、海洋装备研发等方面组织开展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关键共性和配套技术,培育形成具有福建特色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福建海洋资源优势转化为技术和产业优势。

六、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加工和质量安全技术研发

加强农产品高值化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利用高新技术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大力提高农产品加工质量。在特色农林作物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和粮油加工方面,通过持续实施保鲜加工和高值化加工技术研究开发的科技重大项目,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设备和产品,提高农产品加工技术水平和附加值。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研发。重点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油茶、竹笋、中药材、畜禽、水产品等特色农产品的标准化快速检测技术及预警评估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农产品安全快速分析、实时过程监控及追溯分析等新技术、新产品,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和农业标准化推广,提供技术保障。

七、进一步提升农业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水平

农业生态环境直接影响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关系到人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要持续开展农业重大疫病虫害防控、面源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在自然资源合理利用、有害生物控制、生态环境修复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突破一批高效种养技术,开发一批环境友好型生物饲料、农(兽、渔)药、疫苗和肥料,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动农业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和建设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八、进一步推动县(市、区)科技工作

以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为抓手,建立健全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提升县(市、区)党委、政府对科技工作的重视程度,督促各级有关部门领导有效组织、开展本地区科技工作,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加强科技创新条件建设和科技人才队伍培养、营造科技文化氛围,推动和促进基层科技进步。对获得科技进步先进的县(市、区)予以奖励;要全面落实《基层科技进步提升行动计划》,每年安排科技进步示范经费,选取一些具有示范、带动意义的县(市、区)予以重点扶持。通过典型示范,推进全省不同区域科技工作的全面发展。深入实施科技富民强县工程,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九、进一步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与服务

科技特派员工作是科技部农村农业科技的重点工作之一。我省是科技特派员的发源地,要继续打好这一优势品牌。加大科技特派员和农民技术员的培训力度;采用定期评估、动态管理、滚动支持方式,强化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引导科技特派员带领农民创办、领办、协办科技型企业、服务实体或合作组织,培育和壮大一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建设一批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实施一批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转化应用一批“五新”科技成果,提升农业产业链科技含量。

十、进一步推进科技扶贫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做好挂钩帮扶点的科技帮扶工作。要加强科普宣传和教育,提高当地居民的科技意识,营造良好的科技文化氛围。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推广适合当地条件的种植、养殖业新品种、新技术,与科技扶贫所在地县、乡、村三级共同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好扶贫开发项目,并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增加居民和村财收入,让所在地居民切身体会科学技术给他们带来的经济实惠。在挂钩帮扶期限内,要稳定资金投入,实实在在帮助解决一些关系当地居民发展生产、健康生活、民生改善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使当地生产有较大的发展,民生有较大的改善。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