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工信函科技〔2020〕488号
各有关设区市工信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信法规〔2019〕168号)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19〕646号)的要求,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65家福建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进行了评价。福建省环保机械产业技术开发基地等59家基地通过评价,福建省光电材料与器件应用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等6家基地未通过评价(含未提供评价材料的3家)。
通过评价的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要进一步加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增强服务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未通过评价的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根据《福建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于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退出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
附件:2019年度省行业技术开发基地评价结果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