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整理

栏目:科技创新 发布时间:202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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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整理

福建省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整理

1.福州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福州市: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或再认证的企业单位,给予一次性资助15万元。

闽清县:对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福清市: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给予10万元补助。

福州高新区: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且列入福州市贯标计划的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

晋安区:对通过知识产权贯标的企业,奖励15万元。

鼓楼区:对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2.厦门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厦门市:引导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专利代理机构等单位,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和《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等国家标准管理工作,鼓励各单位参加标准认证;对首次通过认证的单位,给予认证所需费用补贴,每家补贴额度最高可达到10万元。

同安区:鼓励各单位参加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对首次通过认证的单位,每家企业给予5万元费用补贴。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专员(科技政策联络员)制度,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对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3.漳州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漳州市:对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给予5万元资金补助。

4.泉州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泉州市:鼓励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对泉州市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每家给予一次性补助8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标准认证辅导、组织认证活动等相关工作经费。

鲤城区: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大对发明人的奖励力度。鼓励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对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区政府一次性配套补助2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标准认证辅导、组织认证活动等相关工作经费。

丰泽区: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大对发明人的奖励力度。鼓励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对辖区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区政府一次性配套补助2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标准认证辅导、组织认证活动等相关工作经费。

石狮市: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4万元;对认证后第3年再通过年审的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

晋江市: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奖励4万元,认证后通过第一年年审的,再奖励3万元,通过第二年年审的,再奖励3万元。

南安市: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惠安县: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给予奖励8万元。

永春县:鼓励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对我县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每家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企业开展标准认证辅导、组织认证活动等相关工作经费。

德化县: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标准认证的企业奖励5万元。

5.南平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浦城县:对通过知识产权贯标,开展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分析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

6.龙岩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龙岩市: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鼓励、引导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6万元。

永定区:引导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进一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能力,对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给予资金补助。

武平县:支持发展知识产权品牌企业。对新确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知识产权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5万元。

7.莆田市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莆田市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方案(2020-2022年)大力推动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且拥有有效专利10件(含10件)以上或有效发明专利2件(含2件)以上的科技型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鼓励企业加大知识产权申请力度,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绿色”通道,按有关规定提供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维权援助、人才培养和费用减免等服务。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培育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强企。

8.平潭综合实验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平潭综合实验区:对我区内企业当年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标准》(GB/T29490-2013)认证的,给予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