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省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和企业的循环化发展,2021年我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第四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验收。经研究,现将拟列入福建省第四批循环经济示范单位6家园区和47家企业(详见附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月19日至1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省工信厅反馈。
联系电话:节能处,0591-87813704
机关纪委,0591-87829538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处
2022年1月1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第四批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xls附件2.第四批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