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细则》的通知

栏目:品牌政策 发布时间: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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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细则》的通知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细则》的通知


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质监局,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20183号)规定,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质评办”)总结前五届评审工作经验,组织对原《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价管理细则》(闽质奖办〔20143号)进行修订,经省质评办会议研究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价管理细则〉的通知》(闽质奖办〔20143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章)

  201851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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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