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版权局 福建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2021年度福建省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栏目:维权打假 发布时间:2022-04-26
分享到:
福建省版权局 福建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2021年度福建省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来源:福建省版权局

 

2021年,我省不断加强版权保护,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大力推进版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查处了一批侵权盗版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作用,提升“以案示法”的影响力,在“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福建省版权局、福建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2021年度福建省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现予发布。 

 

一、福州某网站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

2019年8月至2020年9月,郭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许可,私自架设网络服务器运营“魔域”游戏,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73.9万元,情节特别严重。2021年9月,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万元。该案由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联合挂牌督办。

 

二、福州“鹿可影视网”侵犯著作权案

2019年4月至2021年5月期间,吴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其开设的“鹿可影视网”提供多部热播影视作品的在线观看和下载,侵犯他人影视作品著作权。2021年5月6日,福州市版权局依法对吴某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泉州林某经营“闽南语歌曲库”微信公众号侵犯著作权案

2017年4月,林某注册微信公众号“闽南语歌曲库”,并通过该公众号发布当下社会热点新闻和闽南语歌曲MV,无法提供其发布的闽南语歌曲MV的合法版权授权。截止2021年9月2日,当事人运营“闽南语歌曲库”公众号通过投放广告获得收入3981.16元。2021年9月18日,泉州市版权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厦门某文化公司涉嫌侵犯著作权案

2019年9月,厦门某文化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采取从网站搜索下载、上传服务器的方式,擅自在其运营的“音乐圣经”网站提供“艾夫斯《 第四交响曲》——乔斯·塞勒布瑞尔指挥,约翰·阿尔迪斯合唱团,伦敦交响乐团”等26张交响乐唱片共203首音乐作品的在线播放及分享服务。截至2021年10月12日,注册用户数达16.8万个,免费提供上述音乐作品在线播放5000余次。2021年12月,厦门支队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系福建省版权局督办案件。

 

五、泉州吴某经营“经典粤剧粤曲”微信公众号侵犯著作权案

2019年1月,吴某于开始运营微信公众号“经典粤剧粤曲”,发布当下社会热点新闻和经典粤剧的视听作品,无法提供合法版权授权。该公众号通过投放广告收入26569.48元。2021年6月,泉州市版权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南平詹某经营视频网站侵犯著作权案

2021年8月,南平市延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詹某经营视频网站涉嫌侵犯著作权案进行调查。詹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其经营的“诗语网”视频网站上提供电影的百度网盘分享链接,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2021年8月,南平市延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关闭侵权网站,注销网站备案,并处罚款5千元的行政处罚。

 

七、福建某公司侵犯他人图书专有出版权案

2021年10月,福州市鼓楼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校园周边巡查中,发现福建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教辅出版物,侵犯出版社图书专有出版权。2021年11月,鼓楼区新闻出版局责令涉案单位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复制品,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八、莆田市城厢区某书店涉嫌发行侵权盗版教科书

2021年2月,莆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检查发现城厢区某书店销售一至九年级义务教育教科书,共有33种38本教科书。经鉴定,其中31本为盗版出版物。2021年3月,莆田市版权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盗版图书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九、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2021年6月,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根据举报调查发现,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在2020年3月份,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私自通过打字复印店复印了计算机学科类教材180本,并通过其下属教学点发行。2021年7月,福州市版权局责令其停止侵权,没收侵权出版物,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十、闽清县坂东某文体商店侵犯著作权案

2021年3月,闽清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闽清县坂东某文体商店销售盗版《5·3天天练》图书进行调查。经查,该商店于2021年2月购进盗版《5·3天天练》系列图书50本并进行销售。2021年4月,闽清县新闻出版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及盗版图书,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