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栏目: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18-04-16 浏览量: 1572
政和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NP[2018]-00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政发科【201615号)及(政发科【2018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和县公安局建设单位为政和县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政和县南庄洋。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253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业务技术用房主楼及附属设施等基础设施。

2.4.设计限额(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500万元;

2.5.工期要求:(1)设计周期: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通过后10日历天内提交可送图纸审查的施工图;(2施工工期:60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2.7.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评审。

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或以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三级资质(或以上)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5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企业或不超过2家企业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并应由承担施工任务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牵头方

3.6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建筑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2018年第一季度);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3.8其他资格要求:按闽检会(200410号要求中禁止或限制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记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4168 30分至 2018 04  202359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www.npggzy.gov.cn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XX月XX日8时30分至2018年XX月XX日23时59分(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②在2018年04169时 00分至2018年0421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12:00,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代理公司(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报名确认,确认完毕后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报名确认函》,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npggzy.gov.cn/)发布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及图纸。

4.4 设计地段范围平面图及建设单位设计要求资料(投标单位凭报名号凭证在报名截止时间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领取)。

重要提示:对获取招标文件有时间要求的文件请在上网时及时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电话0599-8317272)及新点平台(电话0599-8317118)联系,须在系统后台招标公告时间中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进行登记确认。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拾万元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注: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主账号加虚拟子账号尾数进行缴纳,款项汇入主账号而非完整的项目保证金虚拟账号时,保证金缴纳情况无法验证。此类由于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的保证金无法识别问题,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见南公共资源〔2018〕1号);(2)或递交福建省龙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得《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且投标单位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到位证明在开标当日日未失效的;投标人须将有效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或根据《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南建筑〔2016〕3号,递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得《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或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中注明的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7、投标文的递交

7.1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7.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0508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

7.3. 投标人现场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签到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除外),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保证金单据(其中银行保函须提交原件,其他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单据提交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应到场验证、签到。

投标单位现场提交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证书不一致的,无论报价、排名多少,均作废标处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pggzy.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政和县公安局

    址:政和县为民路39号

  人: 赵先生

    话:13905999855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址:福建省政和县朝阳路10号胜地新苑A4号楼612-1

联系人:许先生

  话:0599-3336898   15302732919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191060100100063178010183

    号:兴业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

(提醒: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中指定的保证金主账号加虚拟子账号尾数进行缴纳,款项汇入主账号而非完整的项目保证金虚拟账号时,保证金缴纳情况无法验证。此类由于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的保证金无法识别问题,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行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政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电话:0599-3321767

 

友情提示:

①关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 0599-8317118

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③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④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还应提供一份.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