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人民政府出台扶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奖励办法

栏目: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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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人民政府出台扶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奖励办法

   武平县人民政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商贸流通业增长主体,壮大商贸流通经济总量,提升商贸流通业发展水平,出台了扶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奖励办法(武政文〔2011〕111号),对经验收合格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配送中心、以及集贸市场、社区便利店等商贸建设项目,在中央、省、市财政相关补助的基础上,县级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农家店500元/个、配送中心1万元/个、集贸市场5万元/个、便利店5000元/个配套性补助。同时对新上限额的商贸流通企业和达到龙岩市级奖励标准的限上流通企业给予一定奖励,鼓励流通企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