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挥生态云平台作用 促进企业绿色领跑的实施意见

栏目: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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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挥生态云平台作用 促进企业绿色领跑的实施意见

 闽环保办〔2019〕12号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为充分运用生态云建设成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厅整合建设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引导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实现自我管理,促进企业绿色领跑。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协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引导激励与约束惩戒并举,提高企业“数字生态环境”能力,帮助企业解决环境治理实际困难,推动企业主动实施污染减排,促进企业实现绿色领跑,引领生态环境管理转型。

二、总体要求

进一步深化生态云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发展红利,加强生态环境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应用,按照“一源(元)一码、一企一策”和数据“活起来、动起来、全起来”等思路,将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纳入生态云平台,强化数字监管,注重亲清服务,充分发挥企业主观能动性,变“要我环保”为“我要环保”,同时引导公众参与监督,共同守护福建的碧水青山蓝天,坚决守住“清新福建”的生态环境品牌。

三、具体任务

(一)建设用户统一、多表合一的企业环保综合门户网站

1.建立企业环保综合门户网站。优化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布局,整合现有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使用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自动监控、自行监测、固废管理、环境应急、信用评价、VOCs调查等各类涉企环境管理信息化系统,建立覆盖面广、互动性强的企业环保综合门户网站。

2.统一平台企业用户账号。拓展生态云平台架构,以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归集的排污单位动态名录为基础,形成生态云企业用户身份体系,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作为唯一企业用户账号,替代原有各系统企业用户名,赋予每个排污单位登录权限,做到“一源一码”,实现单点登录,一号通行,全系统应用。

3.推进环保业务“多表合一”。指导企业不断提升环保数字化管理能力,统一规范企业环保业务流程,归并整合各涉企信息化管理系统中要求企业填报的表单和数据,实现“多表合一”,避免企业重复录入和填报,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同时整合规范环保业务数据,梳理优化企业共用基础数据,避免数据重复叠加、多头提交,防止“数据打架”。

4.促成监管系统“多库合一”。强化企业数字环保主体责任,通过登陆平台实施自我管理,以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索引,实现各业务监管系统污染源数据库的关联匹配、去重补缺,实现“多库合一”。

(二)打造“刚性约束、人性关怀”并重的企业环保网上办事大厅

5.完善一站式网上办事大厅。开设面向企业的环保窗口,设置网上办事、政策宣传、亲情告知、在线咨询、档案维护、信息公开、第三方服务查询等栏目,入驻生态环境部门各类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等涉企服务事项,对接各地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建成面向企业的“一站式”环境网上办事大厅,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实施“不重复”申报,推行“不见面”审批,实现“一趟不用跑”。

6.开设政策法规宣传服务栏目。在平台上不断充实各类涉企的政策法规,加强宣传解读,明确责任清单,推动企业提升守法意识,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义务。收录排放标准、产业政策和先进污染防治技术优秀范例,开放环保课堂,引导企业掌握要领、规避风险、少走弯路、转型升级。

7.打通企业咨询反馈渠道。在平台设置企业环保咨询栏目,定期收集汇总意见、及时在线解答问题,着力化解企业履行环保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帮助形成最优环境治理方案。在制定政策法规标准、实施环境管理涉及企业较大权益时,通过平台广泛征集企业意见,充分考虑企业的关切诉求,提高环境治理的科学性和可预期性,并及时告知企业环境责任和义务,体现“刚性约束,人性关怀”。

8.提升平台服务能力。优化生态云平台功能,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实时调度、调阅、指导、管理各类涉企环保业务,做到“话在‘云’里说,活在‘云’里干”,切实引领生态环境管理全方位转型。

(三)完善企业主动、公众参与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

9.健全企业环境档案台帐。将生态云平台企业数据整理归类回流,帮助企业健全环境管理档案,不断完善“一企一档”,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推动政府不同业务部门、不同层级间的污染源信息共享,开展环境管理大数据分析,动态掌握企业环境治理状况,形成智能化、个性化的环境管理策略及治理方案,推动实现“一企一策”。

10.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整合“重点污染源综合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建设全程、实时、全面的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促使重点企业主动维护环境信息,自动实现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11.积极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设置公众参与窗口,打通企业服务平台和公众服务平台,方便公众获取企业完整动态的环境信息。畅通公众环境投诉渠道,鼓励参与环境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激发全社会共同守护绿色家园的热情。落实企业环境主体责任,通过“平台”自行及时、有效答复公众疑问,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增强企业与公众的互动互信。

(四)创新远程在线、分类施策的企业环境监管方式

    12.实化环保网格监管。制定出台网格化编码方案,统一全省四级网格,做到“一元一码”。加强环保网格化队伍建设,融合企业、基层网格员、生态环境监管人员、专家和第三方力量等五支队伍,推动环境执法监管下沉。建设完善省级网格化平台,整合对接已建成基层网格化系统,结合企业微信平台,实时调度指导环保网格队伍落实网格监管职责,提高守土有责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努力实现“人在网格走、事在网格办”。

13.推行非现场执法。重点加强自动监测、视频监控、治污设施监控等建设,加大远程监管覆盖面,引导企业自建设施、自证守法、自报信息。加强生态云数据自动预警分析功能,及时向企业派发警示信息,促其主动整改。推广网上报备、微信互动等手段,远程调度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和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视情优化检查方案、减少出动频率、降低执法成本,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

14.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利用生态云平台企业环境管理数据,健全以“双随机”抽查为基本形式、以专项执法为补充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加强检查对象名录库建设,全面覆盖日常监管企业。通过平台实现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的“双随机”,强化生态云执法应用,抽取情况和查处结果直接推送公开,促进阳光执法、文明执法、公平执法。

(五)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企业环境信用体系

15.推进环境信用动态评价。改革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方式,由年度评价改为实时评价,提高环境信用评价的时效性和精准度。完善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系统,合理设置动态评价指标,自动归集企业环境行为数据,优化评价流程,动态反馈评价结果,促进企业珍视环境信用,自主加强环境管理。

16.创新环境信用应约评价模式。加强与金融部门绿色金融联动,应约对有授信贷款需求的排污单位开展评价,并及时推送评价结果。逐步在其他领域同时开展企业环境信用应约评价,为相关部门开展企业评先评优,落实优惠政策提供参考。

17.实施差别化环境监管。对不同环境信用等级的企业,优化抽查比例、检查频次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施以不同管控措施,精准“切一刀”,不搞“一刀切”。对环境信用等级良好的企业,相应减少现场出动频次,保护守法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着力整治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散乱污”经营者,防止“劣币驱逐良币”,推动形成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8.强化环境信用联动奖惩。深化落实《关于加强绿色金融和环境信用联动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闽环保总队〔2018〕44号),完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在环境污染责任险和绿色信贷中的应用,让守信者时时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积极参与、企业主体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环境信用体系。

(六)搭建资源汇聚、高效对接的环保产业服务市场

19.对接环保产业服务。引入环境影响评价、危废处置、环境治理、社会化监测等环保服务单位,汇聚形成各类环保产业交易服务平台,方便企业寻找技术咨询、污染治理、排放监测等环保支撑单位,形成有效的供需对接,繁荣环保产业市场。对接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平台,提高企业环境成本意识,提高交易成功率。

20.指导完善环境治理方案。及时了解和关注企业污染治理和问题整改存在的技术难题,引入专家、科研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研究,形成最优可靠的环境治理方案,同时鼓励企业共享成功治理经验,提高社会总体环境治理水平。

21.开展第三方服务评估评价。汇集第三方服务机构诚信记录,动态开展服务质量评估通报,严厉打击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净化环保产业市场。引导企业客观反映治理成效,评价服务质量,推动环保产业市场良性发展。

22.推动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先进的环境治理技术,促进政府、社会、企业及市场有机联动。深化闽台环保合作,推进闽台环保科技圈的融合创新、协同创新。加强泛珠三角区域环保科技合作。拓展国际环保合作交流,促进境内外环保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践行“亲清”服务理念,把“平台”的推广使用作为引领环境管理转型的重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平台”应用工作小组,确定分管领导、牵头和参与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完善“平台”办事流程和规则,定期协调推进,切实取得成效,实现“路少跑、钱少花、错少犯”

(二)统筹平台建设。厅信息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加强与生态环境部、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县的沟通衔接;各地要按全省“统一用户体系、统一登录页面、统一信息维护、统一定制模块”的架构进行建设整合。已建的信息系统企业端应逐步整合至服务平台,新建的信息系统企业端应纳入服务平台框架统一建设。各业务系统企业基础信息,统一整合至服务平台共用基础信息维护模块。已纳入基础信息表单的数据,各分系统不再要求企业重复录入。

(三)强化运维保障。加强系统运维,保障平台稳定运行。要始终围绕企业需求,不断完善优化系统功能,努力把亲清服务平台建设成为便捷、优质、高效服务企业的智能化平台,切实提高企业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同时,严格遵守保密管理制度,防范密码泄漏、数据滥用,确保数据安全。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